劳动价值,和产物价格,2者的关系,可以总揽全局的如下来看,
总已售产物、总已售市值、总已售劳动,三者在总量上,总是1:1:1的关系。
在总量的内部,任一货主的任意产品,价格上可以高,可以低,随便随意。
假设总已售产物是100份,这些产物的总市值是100元,这些产物的总劳动量是100人年,
那么总量上来看,是1:1:1,进而,不妨来说,1产物=1市值=1劳动
其中有一个个别劳动者,叫张三,他的个别劳动是1人年,他的产物的物品量是1小麦,即个别产物量是1小麦。
但是,这个1小麦,在市场上交换来了5元,亦即交换来社会劳动量5人年。
就好比说,不妨来说,在交换的当中,张三的个别劳动1人年=张三的个别产物量1小麦=交换来社会劳动量5人年=交换来社会产物量5份。
--------这个,一是很正常,很平常,二是并不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反而,恰恰符合马克思理论,恰恰就是马克思理论。
当然,总已售社会产物量,不一定就是100份,总市值不一定就是100元,总的劳动,即社会劳动量不一定就是100人年。
-----以上,完全可以是任意的数值,
-------但是,一,都可以处理成类似于上述的100,或者做其他的技术性处理。二,无论处理不处理,道理和结论都是一样的,三者之间总是一一对应关系,总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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