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6-10-20 17:44 
按你所谓“劳动者劳动力消耗殆尽就是体力脑力消耗殆尽而不能回家”的说法,那么马的马力消耗殆尽为什么还 ...
我何时提出过“马力消耗殆尽”?那是类比你说的“劳动力消耗殆尽”,说明“劳动力消耗殆尽”的荒谬,你现在也承认这种说法荒谬了?
人用于吃喝玩乐的体力脑力当然不叫劳动力,所以我说了“用在劳动中就是劳动力”,你看不见吗?但你不能说工人从事家务劳动的体力脑力也不是劳动力吧,如果在上班时的劳动力都消耗殆尽了,那回家怎么还能从事家务劳动?你的基本生活常识哪里去了?
工人履行买卖协议提供劳动力进行劳动具有交换事实的性质,也属于交换关系,这就证明了你主贴的生产开始后不存在交换事实,没有交换关系的观点是对事实的歪曲,这就是两者的关系。你不承认这种关系也无法改变这种关系的客观存在。
你当然是法盲,把自己胡编而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委办关系说成是“法定委办关系”,把与“履约完成”相对的“协议完成”叫做“法定完成”,从而把“履约”排除在“法定”之外,这些完全可以证明你是法盲吧。说意淫也是你在意淫你自己。
你自己扯了那么多,自己的观点是什么都不知道吗?
你主贴的论点不是说工人与资本家签订了买卖协议,而是说协议签订后就没有交换事实和交换关系了。你之所以要回避履约的事实,正是为了以偏概全,证明“协议签订后没有交换事实和交换关系”。而履约的事实对你想要证明的“协议签订后没有交换事实和交换关系”当然是没有意义的。但对你没意义并不等于这一事实不存在,并且,这一事实的存在对于证明你的“协议签订后没有交换事实和交换关系”是错误的绝对是有意义的。
所以,我之所以要提出的生产后依然有交换行为和交换关系的事实,就是要证明你的“协议签订后没有交换事实和交换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证明你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我一运用逻辑学术语和逻辑知识来证明你的观点的错误,你就看不懂了,就没有兴趣了?这更证明了你根本就是一个逻辑盲。
“只有买卖合同上法定供货和付款的事实才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交换过程,才是一个完整的时空,而生产过程和之后的结算过程均不是完整的交换过程。生产过程不存在完整的交换行为”。
不完整不等于没有交换行为,也不等于没有交换关系。如果因为不完整就可以说没有交换行为和交换关系,那么你家每天用水用电,月底交付水费电费统统都不是交换行为,不是交换关系?商品交换中的赊销和赊购也都不是交换行为,不是交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