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hixiagxz 发表于 2009-7-9 11:42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7-9 10:55 
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这是一个普遍性现象,但如果针对个别现象,则不一定成立。
你的意思是说,剥削对于资本家个人未必成立.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是成立的是吗?如果是,请教一下你的理由.
我的看法,剥削对于资本家阶级和资本家个人都成立。只是认为存在“个别资本家个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情况,当然,资本家是不会允许这种情况长期存在的。
比如在行业技术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及其工人的技术相对停滞不前,那么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就会快速下降(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决定的),而同时工人所得报酬却没有变化,这样,就会出现没有剩余价值的情况。
比如,一家生产硬盘的企业。
1,06年生产一块320G的硬盘市场价格是700元,原料成本200元,需要耗费一个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支付报酬200元。这种情况下,资本家每生产一块硬盘,盈利300元,剥削的剩余价值也是300元。
2,09年同样的硬盘市场价格是350元,从06年到09年这家硬盘企业却没有相应提高技术水平。成本没有降低:原料成本200元,需要耗费一个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支付报酬200元。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每生产一块硬盘,亏损50元,无剩余价值。
当然,资本家是不允许这种情况长期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