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有管理权(全部管理权或者部分管理权)的情况下,监督成本可以很低,可能很低。并不是说,必定很高。
2,劳动者不是必定丧失管理监督的兴趣。丧失兴趣,丧失信心、信任等等,这只是可能性的之一。
3,事在人为。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那么,
劳动者如何管理企业,监督经理人(劳动者具有全部管理权或者部分管理权)呢?
譬如说,比方说,简陋来说,
第一,劳动者要一定程度的分享企业利润,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休戚与共,共进共退,这点很重要。
在劳动者分享利润的情况下,企业经理人、其他职工等等,如果胆敢违法违规,营私舞弊,奢侈浪费,这直接就是偷窃抢劫职工的钱了,并且,违法违规者是以寡敌众,以下犯上,难度可想而知。
而企业假若生产经营搞得不好,劳动者们粗枝大叶,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一盘散沙,人心涣散,放任自流,把企业搞亏损了,或者企业出现了亏损等等,则劳动者甚至连完整的工资都拿不到,更别说要分享利润了,甚至要失业、滚蛋,全家老小嗷嗷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第二,企业的财务人员,要受劳动者的管辖、雇佣,企业经理人无权对企业财务人员做任何奖惩、处置。
经理人与财务人员仅是业务合作关系,财务人员接受经理人的决策,同时负有监督经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经理人、财务人员、其他职工等等,若有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要受劳动者的处罚处置,被开除、辞退,甚至经理人、财务人员等等会丧失职业资格、从业资格等等,甚至被起诉,被判刑。
那么,对企业财务人员、经理人等等,若是搞检查、监督、起诉等等(劳动者亲自搞,或者劳动者聘请专家来搞,或者请求要求国家动用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搞),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是由企业来承担的。可以由企业来承担相关费用,也可以动用相关的劳动者基金来搞,等等。
第三,企业的经理人,要受劳动者的管辖、雇佣。
党和国家不再委派企业经理人,也就是说,企业经理人没有级别,没有后台,是孤家寡人,是光杆司令,是劳动者的雇员。
第四,企业劳动者身兼二任,人人是企业雇员,人人是企业“股东”。
第五,党和国家和人民,监督企业,监督企业劳动者。其中,企业的党员、党组织有一定监督义务及监督的职责、职权。
那么,在以上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各种各样意义上的管理成本、监督成本,是可以很低很低的,可能是很低很低的。
以上,仅适用于部分公有制企业,以及部分私有制企业(例如私有企业的相关遗产税,党和国家和人民可转交给企业劳动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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