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1 怎么理解产生级差地租的原因是土地经营权的垄断?
2 土地经营权垄断又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租地农场主最终一定要把超过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交给地主??我老师说土地经营权的垄断只会在租期内把部分级差地租留给租地农场主,而租期结束后地主将在新缔结的租约里要求获得全部级差地租,其根本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不是土地经营权的垄断.就是说土地经营权的垄断只是租地农场主有可能获得部分级差地租的原因.而不是地主获得级差地租的原因.按照我老师的逻辑,地主获得级差地租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不是土地经营权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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