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劳动二重性指:“有用劳动,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抽象劳动,作为劳动力消耗的劳动,不管它用何种‘有用的’方式消耗(这是以后说明生产过程的基础)。”(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14页。) ---请注意,马克思正是通过劳动二重性而抽象出“耗费性”的劳动,并以此来说明生产过程与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演化的;这体现了马克思建立“劳动二重性”并把它作为理解他的劳动价值论的“枢纽”的深刻思想意图。马克思通过劳动二重性而强调“耗费劳动”的思想,体现在许多方面,他在《资本论》开始就特别强调这个思想。他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中的每一个和另一个都完全相同。它们都具有同一的幽灵般的现实性。它们变成了同一的升华物,同一的无差别的劳动的样品。它们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这个共同的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归根结底,如果把生产活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是人的力量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的,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人类劳动力的运动在不同的生产活动中只是改变形式,它当然必须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仅仅是人类劳动,是一般的人的力量的耗费…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4、15、20、23页。)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