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是以吸收存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金运用的信用机构,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充当信用中介、支付中介,起到信用创造和经济调节的作用。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业因自身的行业特殊性,营改增对于金融业的影响存在于多个方面。
一、系统改造的需求
由于大型金融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已实现系统化自动计收,因此金融企业计税系统的全面改造将是营改增后的重头戏。同时,因为金融业业务种类繁杂、业务范围广泛,只要涉及收入类的系统,包括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金融商品买卖等系统都要改造,因此金融业系统改造的成本也会远高于其他行业。
二、税负水平的变化
营改增后,被广泛讨论的税负问题显得扑朔迷离。首先,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定为6%,相较于之前的营业税确实增加了1%。但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首先得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在金融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虽然税率上升了1%,但相应的计税依据也有所减少。其次,相较于营业税阶段,金融服务增值税的计税范围有大幅增加,对于金融企业影响极大,如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收入、货币资金投资所取得的固定或保本收益,等等。
因此,进项税的抵扣对金融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影响就显得尤为突出,但是对于人力密集型的金融企业来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有限,如果不存在购置不动产等大额进项税,仅凭办公用品和日常费用想要抵消计税范围增加所带来的影响,难度较大。
三、内控难度的加大
由于营业税阶段计税方法简单,金融企业对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要求较低,甚至税务岗位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但营改增后,不论是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还是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列,都要比营业税阶段复杂很多,因而金融企业基层税务力量跟不上将给金融企业带来较大的内控难度。此外,海量发票的开具需求大大增加了金融企业的负担,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这都给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极大的风险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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