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l0815 发表于 2020-5-1 16:58 
先不[谈剩余价值]这个叫法对不对,我下面也用这个词来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其实劳动产出被资本家和工人都 ...
当以活性劳动为依据进行分配时,资本家因为投入了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线,厂房等),这些生产资料都是活性劳动的物化,且产权归属资本家所有。
把物化的生产资料折算成活性劳动量的话,资本家在劳动产出中,他支付的活性劳动量是工人的N倍,例如50倍,所以整个劳动产出,资本家拿大头其实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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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可以拿大头啊,没问题,生产线,厂房,的确含有大量劳动,没错。
但是这些东西都有价格啊,加一起1000万,按市场价走,没问题吧?
这就说明:
你所谓的,资本家支付的活性劳动量,值1000万。或者说合理的报酬是1000万。
所以,在产品销售收入中,资本家有权有理拿回活劳动报酬1000万,剩下的工人们分,没问题吧,比如说只剩下10万,那工人们就分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