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g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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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投稿] 你同意茅先生说的“炒高房价的是有钱百姓,并非开发商”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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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nkai08 发表于 2009-7-17 09:26:22
不知道茅先生具体表达的意思
如果说 有钱的老百姓 即指富人 我同意这个观点
如果说 因为老百姓有钱 房价才这么高的话
我非常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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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uman 发表于 2009-7-17 09:27:41
断章取义何时休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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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ar 发表于 2009-7-17 09:28:16
有道理~~  
8# chen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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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succi 发表于 2009-7-17 09:39:24
首先,老茅本意并非如记者所言。。。
其次,是原因之一,但并非关键因素。
第三,要看为什么会这样---举个典型:炒房团,民间资本对投资渠道的强烈需求和对国家资本的巧妙利用;再举个非典:一友被租房搞得焦头烂额时,看上一处近郊房,交了500大洋的小定,结果晚上回来跟我痛哭---被一个交了大定并且不打折(1W大洋)的给顶了----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同时,发着狠跟俺说:下次绝不打折,看好了,借高利贷也要立刻首付拿下!!!。。。。
俺的智商。。。那个。。。不知说什么对。。。无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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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ke3 发表于 2009-7-17 09:41:52
一言难尽。既有供给因素也有需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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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chen 发表于 2009-7-17 09:43:59
我看完了整篇文章,同意茅老的看法。现在很多媒体断章取义刊登茅老的博客,就是为了点击率和骂声,唉,悲哀!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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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future11 发表于 2009-7-17 09:58:29
根本问题在于贫富差距
改革开放30年了。如今中国的富豪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穷人也越来越多。邓公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么我想问,这一部分人要富到什么程度这个社会这个国家才会想起剩下的一大部分人呢?
中国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开篇就说过,效率和公平是一对矛盾,这的确是事实,但这不能成为如今中国只追求所谓的效率的借口。而事实上如今的效率也不见得有多么的高,
关于房价,问题的关键不是房价高了是谁炒上去的,关键是如今的房价究竟高还是不高,高了的话该如何解决。我认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政府才有理由允许房价像今天一样高,像今天一样任其自由,那就是建立完备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只要你能保证穷困家庭有房子住,那么那些商品房让它卖去呗,卖到天价都和咱穷人无关,那是富人的享受或者游戏。可是我们今天的穷人有房子住吗?答案是很多穷人没有房子住!
我认为,保障性住房工程不做好,房价永远都嫌高,别怪老百姓有怨言,怨言你们都得老老实实的听着!政府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吃了人家开发商的的嘴就软了呗,官商勾结的,贪污腐败的先不说,就说市政府卖地都卖了多少!开发商更是盘满钵满,有人提到老百姓不买开发商的楼就会成为烂尾楼,其实开发商才不怕呢,盖房子的钱本来就是借的,大不了一拍两散,留下的就是国有银行的巨额坏账。听说四大行已经进行两次资产剥离了,这里面地产商功不可没。
最后苦的只有老百姓,房价很高,可是高也要买啊,不买怎么生活啊,毛老先生啊,您有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穷人想过吗?您有真正的站在穷人的角度思考过问题吗?您知道穷人在买房子时的各种情绪的纠结吗?兴奋啊,终于有新房子住了;担心啊,还有一大堆贷款;焦虑啊,房价会再涨还是跌下去?我是买亏了还是赚了?有这些情绪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房价太高,对他们来说买房的钱实在太重,所以他们将房子看的重。
中国有巨量的一部分穷人用自己的半生来换取一套房子,这就是“房奴”,中国传统的“成家立业”思想造就了中国无数的房产的奴隶,开发商就认准了你中国还有那么多年轻人,那么多人要结婚,只要你结婚,你就一定会买房,父母有积蓄的父母掏钱,父母没钱的就会贷款,既然这样,我开发商为什么不卖高价,我傻啊我。
商品房让开发商和富人们去折腾去,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玩出天价,玩出12万一平的房子咱都不管,但是这个社会要有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而现在我们没有,我们任重道远,这是我的观点。
另外,保障性住房一定要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没有厕所!
我可以把自己放在像海一样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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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7-17 10:01:46
redfuture11 发表于 2009-7-17 09:58 商品房让开发商和富人们去折腾去,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玩出天价,玩出12万一平的房子咱都不管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玩法是有“外部性的”,仅从银行去说,就会损害“普通的老百姓”。

开发商与富人都会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的损失,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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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qingchun 发表于 2009-7-17 10:05:57
社会本来就是财富的再分配,而市场经济是给大家一个公平的环境,但是在中国由于又比较多的利益团体,市场经济在有利于利益团体的一端是市场经济,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没那么公平了,这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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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y225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7-17 10:13:59
不同意,这一论点的错误在于,买房子的人大体包括以下三类:1.有钱的人;2.拆迁户;3. 农民工(为了子女上学),后两类都不是有钱人,而是被迫无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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