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劳动生产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可以这样表述
剩余价值=工人创造的价值-工人被支付的价值或价格(也就是工资)
资本家具有分配的权力,他给自己分配的所得远远大于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而不是小于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工人没有分配的权力,他们所获得的工资远远小于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
资本家占有了剩余价值,而不是创造了剩余价值,资本家占有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举个通俗的例子,很流行的一种说法,你给老板赚4块钱,你才能挣1块钱;其实你的劳动创造了5块钱的价值,4块钱被老板拿走了。
那么请问,你给老板赚了4块钱,其中有多少是设备的折旧,管理成本算不算成本?要是老板说,你赚的钱大部分是机器的使用成本呢?你拿1块钱是否很合理?要是他再说,他的管理提高了效率,所以他应该多拿,那么他的解释合理么?
那么税收成本呢,是不是一种剥削?扣除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成本,剩下的就是参与生产的劳动力创造的价值,那么,假设资本家在其中参与了生产,他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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