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原则问题上,除了社会主义根本不可能搞市场经济的各种论调外,还主要存在着如下三种片面的或说错误的认识。一、“手段论”。主要依据是邓小平同志的一句话: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经济这个手段来发展社会主义。二、“基础论”。认为社会主义是基础,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其上的设施。三、“结合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结合。
“手段论”是站在国家或政府的角度看问题,是计划经济观念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下,计划和市场就是手段,是政府管理经济的手段,有时候计划多一点,有时候市场多一点,就是计划经济下政府发展经济的手段。这种论点是与市场经济无法相容的。市场经济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不是政府(计划)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市场状况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状况,不是政府所能决定的,市场也不可能是政府手中的手段。“手段论”实质还是坚持政府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还是坚持计划经济的观念。
“基础论”把社会主义看成市场经济的基础,颠倒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这种论点必然得出市场经济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要求相适应的结论。这与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发展阶段这一历史事实相违背,是要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适应于社会主义的要求。站在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必经的发展阶段这一观点来看,市场经济就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要搞社会主义,就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就必须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看成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不顾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搞社会主义,就会违背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
“结合论”看似有理,但如果认为就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结合,就全错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人类社会必经的市场经济阶段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成长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能够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发展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才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结合。所谓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其实就是现成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能与这种管理体制结合,而是要在对此吸收、借鉴、改造的基础上,创新出一种更好的管理体制。
认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不把握住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我在多篇文章中有过更祥细论述,如有兴趣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