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笨笨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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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工伤吗?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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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ing2010 发表于 2009-7-24 10:20:18
我个人认为,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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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ong 发表于 2009-7-24 10:28:41
自己看看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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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wenzhao 发表于 2009-7-24 10:46:18
学习了,呵呵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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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ittop 发表于 2009-7-24 10:50:44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网上查了一下,有两个相反的例子: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颁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明确规定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
2005年新疆地区有一个案例:两人骑摩托车上班途中相撞死亡,其中有驾照的人被认定工伤,无驾照的未被认定为工伤,后者家属不服起诉。一审法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认为无照驾驶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家属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伤亡职工自身存在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且该行为与职工的伤亡存在必然的联系或者是造成伤亡的直接原因,而且是经职权部门作出明确的认定,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最后认定为工亡。
请注意,新疆的案例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未失效时发生的,法院依然倾向于保护职工的利益。
所以,我的意见依然是,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实践中可能各地处理不一样,在北京这样有明确规定不认定为工伤的地区如何处理呢?很简单,先去劳动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如果不认定就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法院审理案件时会选择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不会直接依据地方规定作出判决。所以,法院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人之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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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y210007530862 发表于 2009-7-24 10:55:54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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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yueshui 发表于 2009-7-24 11:19:11
应该不算吧!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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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antaenergy 发表于 2009-7-24 11:26:22
肯定不是工伤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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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mi 发表于 2009-7-24 12:00:27
摩托车是谁的啊
公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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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297179194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7-24 13:51:05
上面的楼主讲的这么专业 当然支持 了   个人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扩大工伤的认定范围。既然《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不能认定为工伤(酗酒和自杀之类与本贴无关),为什么要因为劳动者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就要限制他的合法权利呢。

其次,每个法律规定都有它特定的适用范围,认定工伤的主要依据就应该是《工伤保险条例》,只要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就应该是合法的。当然,这个职工违法了道交法,的确是违法行为,但他只应当承担违法道交法的责任,而不能因为违反道交法而导致其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被剥夺。基于这个理由,劳动部门可以将这个事情认定为工伤,以保障他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而交管部门可以认定为违反道交法的行为,并对他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等处罚。两者并不矛盾。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835468
其实我不想走 ,其实我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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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gc023 发表于 2009-7-24 14:20:15
busuan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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