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 发表于 2009-7-25 21:03 
wei8qi8 发表于 2009-7-25 15:15
就象那个花了五个消费者偏好公理而得到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一样,“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作为消费者偏好论的基础也拥有很高的“理论地位”。否则,一般均衡理论何以存在?
(1)请参见一般均衡存在性证明的假设。
(2)“边际替代率递减”一般对应的是偏好的凸性,它并不需要上升到所谓“规律”的地位。另外,从凸性理解,更一般。
(3)偏好的完备性、传递性、连续性以及对消费集不很特殊的要求,就足以保证偏好存在“效用函数表示”了。
“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本质上是基数效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变形。只是序数效用论通过制定五个消费者偏好公理来间接表述而已。
从微观理论来说,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表明,在其他消费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一种商品的消费量增加,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边际效用递减。而在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中,无非是说,当一种商品的消费量不断增加时,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边际效用不断减少,从而需要更多的这种商品来替代其它商品;反之,对其它商品来说也是如此。因此,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表现为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这种表述似曾相识吧,“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和“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的逻辑!只不过,“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没有像“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那样幸运地有心理学上的支持,直到现在还在苦寻实证数据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