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克斯为克服理论界对基数效用论的质疑,提出了序数效用论,但是,这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本质上却没有任何改变,问题也没有根本解决,因为没有“效用量”何来“效用差”?就好象,没有“高度”何来“高度差”?没有“电压”何来“电压差”?例如,序数效用论在“公理化”消费者偏好时提出的“完备性”公理,要求消费者对A、B两种不同的商品组合能够判别出偏好的次序,即能判别出“A至少好于B”、“A至少不如B”或“A同B一样好”,问题是:如果A、B之间没有可以共同量化的东西,消费者如何能加以判别呢?如果存在着这种可量化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什么呢?
为了让问题明确一些,假定消费者受其收入限制只能消费n种一定数量的商品,A代表消费束(a1*n1, a2*n2, …, an*nn),B代表消费束(b1*n1, b2*n2, …, bn*nn),按照偏好的“完备性”A与B可分出优劣,但是按此逻辑,C消费束(c1*n1, 0, 0, …, 0)与D消费束(0, d1*n2, 0, …, 0)也是可以比出优劣的,请问这是否意味着c1*n1的效用量与d1*n2的效用量可比较?如果不是效用量之比较,消费者如何加以判别C消费束(c1*n1, 0, 0, …, 0)与D消费束(0, d1*n2, 0, …, 0)的优劣?
个人认为,本质上序数效用论与基数效用论是一致的,序数效用论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不当之处请高人指点。
从微观理论来说,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表明,在其他消费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一种商品的消费量增加,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边际效用递减。而在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中,无非是说,当一种商品的消费量不断增加时,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边际效用不断减少,从而需要更多的这种商品来替代其它商品;反之,对其它商品来说也是如此。
因此,基数效用论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表现为序数效用论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基数效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序数效用论“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的本质、内容和基础。
同样的逻辑!
从微观理论来说,边际报酬递减规律表明,在其他投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一种要素投入的增加,其边际产量递减。而在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中,当劳动投入不断增加时,其边际产量不断减少,劳动的效率降低,从而需要更多的劳动来替代资本才能保持总产量不变;当资本投入不断减少时,其边际产量不断增加,资本的效率提高,从而只需要较少的资本来交换劳动就能使总产量不变。因此,在两种生产要素同时可以变动而产量不变的情况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就表现为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
高级微观理论大多只谈“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但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应是“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实证性的本质、内容和基础。
只不过,“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没有像“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那样幸运地有心理学上的支持,直到现在还在苦寻实证数据的支援。但是,奇怪的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居然被很多教材或论文当作理论前提来接受,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微观经济学理论的治学态度了,也不得不令人质疑微观经济学理论基础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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