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李嘉图和马氏的价值,都是指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量。
而他们提出这个“价值”,就是为了说明一个想当然的结论:只有价值决定价格。(这个错误四轮且表过不提)
我不知道劳动价值论从什么时候出现了“劳动创造价值”之说,但我知道,自打“创造”之说开始,价值论领域就充斥着极度的混乱。
看,
劳动创造了价值,价值又决定了交换价值,决定了购买力(斯密说,商品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购买力),决定了(货币)价格,那不是说“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量,创造了该商品的购买力”?
那我就要问问了,一个生产者,一旦生产出一定量的商品,那么投入在这些商品生产上的劳动量就是一个定值,它所“创造”的价值也就是一个定值,由这个定值的价值决定的、该商品的购买力就应当是一个定值,而我们观察到,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商品的购买力是变动的,劳价论者怎么解释?
李嘉图的解释就是一种诡辩,他说,其他商品的生产劳动量变动,导致了某商品购买力的变动。那么,问题是,你都创造出了价值,创造除了购买力,跟其他商品的劳动生产率变动应当没有关系。就如同我们说,我们制造了100件某种产品,那么不论其他商品的产量如何变化,我们制作的该种产品产量不会变动,不多不少还是那一百件。所以说,李嘉图不过在诡辩。
马氏提出又一种诡辩,在供求变动作用下,价格围绕价值波动。问题是,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付出了,创造了一个定值的价值,自然就应创造出该商品的一个定值的价格,姑且叫做“等于价值的价格”吧,那市场价格既然由价值唯一确定,市场价格“波动”为那般?供求变动是外在于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的,它不影响价值,进而不影响价格才对;或者反之,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而劳动并不能“创造”价值,进而并不能“创造”价格,并不能“创造”商品的购买力。
创造价值之说,就是经济学中的语病,我早些年称这些语病为“非典型性语炎”。
得病了,就要治疗;有语病,就要改。
另:什么多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效用“创造”价值之类,得的病同劳动价值论者“创造”价值之说一样的病。
通俗地但深刻地讲,你创造物品、创造财富、创造使用价值,都没问题,但是价格、购买力,你创造个试试?你创造个夜壶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