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土地是无限的,而且基本是集体劳作,归属个人的基本是劳动工具,所以说是一种原始的公有制,也是一种劳动者所有制。在所有制上,虽然我们定义为私有制与公有制,但其实两种制度都有各自内在的亚种分类。社会公有制与原始社会公有制应该有哪些异同。我认为,在生产资料上都沿袭公有的性质,但在具体形式上有所区别。在土地自然资源上,社会主义可以通过国有化实现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但在具体实现上是通过土地家庭承包实现土地使用权归属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难点在于脱离土地的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虽然我们用国企的形式实现部分经济实体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我们始终无法做到实现公有制实质实现,我们无法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者的完全一致。为什么国企被批判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因为一是国企的生产资料始终在国家手里、二是国企始终无法实现剩余价值分配给劳动者。我一直认为,必须实现非农业经济实体在分配上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公平合理的分配比例才能做到劳动者合理得到按劳分配、投资者做到合理社会化扩大再生产。厘清投资者与劳动者各自的合理分配才能准确的区分各自的利益,让经济实体得到持续发展又避免投资人成为资本家,还能使社会初次分配直接达到最佳方案,更能用这种分配制度让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都能做到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归属劳动者。我们一定要清楚的理解投资人合理的收益不是承认投资者可以成为资本家,是为了承认各种劳动要素对价值形成做出的市场贡献,是为了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健康持续发展。无论原始社会也好、现代社会主义也好,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公有制并不是公有制的核心,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完全归属于劳动者才是公有制的核心。拥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劳动者就紧紧掌握住了使用权带来的剩余价值分配权。资本主义最大的特点是生产资料资本化,这种资本化意味着生产资料货币化、虚拟化、金融化,生产资料不可能向土地生产资料一样简单的国有化就可以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借助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我们就会看到生产资料所有权在谁手里并不重要,关键是使用权在劳动者手里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权。同样的道理,任何一个经济实体在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使用权都在劳动者手中,但是不同的社会法律会对这种使用权的归属会有阶级性质的确认。承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对生产资料实际使用权的掌控并承认劳动者可以依据这种事实获得生产资料使用权带来的剩余价值分配权就是一种真正的公有制。为什么农民是土地公有制的主人?就是因为农民是土地的使用权的实际掌控人,就是因为农民得到了土地剩余价值的实际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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