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小书童 发表于 2017-1-13 16:15
某些人真的很偏激,从期刊一位负责人的回复就能做出对整个期刊的负面评价。楼主的心情我能理解,我也遇到过 ...
您应该和《地方财政研究》杂志社挺熟悉的吧,我不知道您有没有看我的帖子,自始至终我说的都是杂志社,而且帖子里面说的很清楚,对这个学生和老师已经原谅了,根本就没再追求他们的责任。我和那位老师和学生进行了坦诚的交流,他们诚恳的认错,现在包括那个学生对我很信任,杂志社每次对他的回复他都会转发给我,他们多次要求杂志社撤稿,满足我的要求,杂志社都是不理不问。不知道你所说的明确目标再开炮是什么意思呢?我得帖子指向谁你看不出来么?之所以举报不仅仅是针对某位副主编(您不小心把人家的身份都暴露了),是因为杂志社的邮件和两位通过电话的联系人都声称杂志社的领导不同意刊发纸质的撤稿声明。其实我一开始就该直接向上级部门举报,这样子反而省事了。一开始的善意早就被杂志社的相关人员消耗殆尽。但也请你明白,我也有自己的工作,举报完还要取证之类的对我来讲也好耗费很多精力。网络举报反而最便捷,发帖后的第二天早上您说的那位副主编不就给我打电话表示满足我的要求了么(这个情况您应该清楚吧)。最后,那个学生花钱买论文来发表能叫对学术有追求吗?整个帖子我强调了不想再追求抄袭者什么责任,也没有说出来他们的名字。你的观点实在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