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本就是一个相对概念。如果说相对差距源于穷人太穷,从逻辑上而言,为何不可以说富人太富。不能选择后一种说法,估计,大致原因在于,我们可以选择让穷人富起来缩小贫富差距的路径,但不能选择让富人穷下来缩小贫富差距的路径。基于这一点,林毅夫选择这一观点是为了说明其随后的观点,即如果贫富差距是因为穷人太穷,那么就需要让穷人尽快的富起来。其关键的重点也许不在富起来,而在尽快。如果要选择尽快,自然不能选择以提高素质为主要方向的发展路径,因为这一路径显然难以实现尽快。所以,只能选择充分发挥穷人所具备的资源禀赋——廉价的劳动力。这是我的理解。而我也希望林教授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说了这样的话。否则,的确有些让人失望,至少与我而言。
即使我的理解没有太大的失误。我还是对这种说法心存质疑。目前,部分学者说出不要仇富的观点。个人认为,仇富的社会心理也许存在。但,这种心理基础如果大到让学者担心的话,也许更应该考虑仇富的原因:是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呢。还是因为贫富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部分在于制度安排的不公正。穷人也许不是输在了竞赛的过程之中,而是输在了参赛的资格之上。至少这是一个比较主要的原因吧。
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对于我国农村的贫困,不可否认的是农民人力资本的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但,我更倾向阿马蒂亚·森的观点:贫困来自个人可行能力的被剥夺。鉴于穷人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发挥其现有的资源禀赋,尽快的提高收入,固然是一条可行之路,但,个人以为只是一条暂时之路。创建更为公正的制度范畴,才是长远之路。希望林教授能记得自己早期关于农业技术、制度的经典作品。也希望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完全的思想表述。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