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爱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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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谁能够把概率这个最基本的概念讲清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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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6:52:28
yncxhz 发表于 2009-8-27 00:11 在进化了的数学中随机性是否还存在?概率中的随机性是来源于事物的本质,还是来源于人类对事物认知的欠缺?如果是前者,概率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是后者,概率迟早会消亡。
个人以为,这句话内含了某种悖论。

人类认识到“随机性是来源于事物的本质”,这本身表明了“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有欠缺,还是无欠缺

(1)如果无欠缺,概率是“真实存在的”,真实存在的概率该不该“消亡”呢?

(2)如果有欠缺,人们是否在用概率来表达这种“欠缺”?那么,这样的概率会不会“消亡”呢?还有,这里,如果“认为随机性是来源于事物的本质”本身就是“认知有欠缺”的产物,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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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6:55:46
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6:04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5:38 一个人,纵然相信因果决定论,其仍可承认未来的不可预见性
我想听听其中的原因。
就我本人而言,不太清楚应在“随机论”和“因果决定论”间作何选择。一方面,如果说这个世界是完全随机的,有点让我难以置信;但另一方面,如果完全承认因果决定论,我也不清楚我们每个人当下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因而,就版主之所提问而言,恐怕我只能回答上面这一点了。

乍一看,决定论仿佛主张,如果我们能够知晓宇宙中的一切法则,即可用这些法则来预言未来会发生什么。然而,事实远非如此。首先,我们不可能知道影响人类行为的一切复杂条件;其次,即使我们知道了若干条件,并且尝试着做出预言,但是这一预言本身就会导致条件的变化,它本身就可能改变被预言的结果。

因而,决定论的要点并不在于可预言性,它的想法是,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被自然法则所主宰的,就好像行星的运动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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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06:36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5:38 But this means that numerical and mathematical probability theory cannot really apply to each single case, but only to the proportion of randomly-selected homogeneous events, as in tossing a coin or throwing a die. This fact is much more true of the unique, nonrandom events of ordinary human (and entrepreneurial) action. It becomes evident from Richard von Mises's fundamental work that mathematical probability theory can never be applicable to economics, or to any other study of human action.
Can you introduce an alternative method which can be applicable to economics (or to any other study of human action)?

And by which criterion, do we tell that a given method can be applicable to economics?

Thus, what is the meaning of "applying to each single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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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08:06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6:55 决定论的要点并不在于可预言性,它的想法是,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被自然法则所主宰的,就好像行星的运动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一样。
那么,你是否认为,只要给足“初值条件”,就可以预言宇宙中的一切?

(前推任意时刻发生的事件,后推任意时刻发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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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10:15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6:55 乍一看,决定论仿佛主张,如果我们能够知晓宇宙中的一切法则,即可用这些法则来预言未来会发生什么。然而,事实远非如此。首先,我们不可能知道影响人类行为的一切复杂条件;其次,即使我们知道了若干条件,并且尝试着做出预言,但是这一预言本身就会导致条件的变化,它本身就可能改变被预言的结果。
“预言可以改变条件”,这又算不算“宇宙中的法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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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19:08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6:55 因而,决定论的要点并不在于可预言性,它的想法是,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被自然法则所主宰的,就好像行星的运动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一样。
还有一个问题。

“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个人以为,不足以区分“决定论”。

这里,说的是什么样的“自然法则”?如果“自然法则”本身包含“不确定性”的内容呢?

相信“上帝扔骰子”的人,仍可以声称这(才)是“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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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umail 发表于 2009-8-27 17:26:33
通常,需要上升到哲学角度的问题,基本很难理解,更无法说清让所有人理解。靠自己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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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7:39:02
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06
Can you introduce an alternative method which can be applicable to economics (or to any other study of human action)?

And by which criterion, do we tell that a given method can be applicable to economics?

Thus, what is the meaning of "applying to each single case"?
回答第一个问题,个人认为,至少到目前看来,以我个人所学为限,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是最好的理论。具体的问题,版主可参见相关论述。简而言之,从人的行为公理出发,逻辑推演出整个经济理论,就如同几何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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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7:44:39
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08

那么,你是否认为,只要给足“初值条件”,就可以预言宇宙中的一切?

(前推任意时刻发生的事件,后推任意时刻发生的事件)
重申,我本人无足够把握承认自己是决定论者。而且,决定论者也未必那么认为。这样的玄学争辩永无止境,留待哲学家们去处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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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27 17:48:06
lwzxy 发表于 2009-8-27 17:44 重申,我本人无足够把握承认自己是决定论者。而且,决定论者也未必那么认为。这样的玄学争辩永无止境,留待哲学家们去处理吧,呵呵
其实,这里也涉及到非常具体的数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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