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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效用呢,什么又是需求呢?简单说效用主要是指物品对于人的有用性,这更侧重于物品的基本性能;而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物品或事物的有用性就被习惯地称之为需求或需要,这更侧重于人的特性。也可以认为需求更多的是从数量上体现出物品的有用性,而效用仅是对有用性的一般性的描述。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一段相对比较长的时期来讲,如果把时间都定为一天,那么一个人在一天中对某种物品的需求量基本是一定的。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也更多的是在同一种类之下的具体种类的替换问题。
概括这些分析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效用或需求确实应该分门别类的表示之,在人与人之间可以比较而在种类之间不可类比。惟有这样才能对效用或需求进行有实际意义的定量分析,并在理论上给出一个正确的表示方法;否则的话,势必会混淆很多不同类型的问题而造成谬误。
这样我们就可以规定,在经济学中就用一天作为时间单位。又因为一天等于24小时,所以我们就用一天的24小时来作为时间的基本单位,并用符号T0表示:即T0 = 24小时,称T0 = 24小时为一个人的生命常数。生命常数的涵义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按一天24小时来计算并度过的,这也是需求量最基本的计时单位或周期。
我们把这种需求量用符号D表示,除了标注具体的数量之外还要标注物品的名称;例如500克面包,2升水等等。因为在一定时期以及地域内一个人在一天之中对各种物品的需求量是不变的,所以可以把这种需求量看成是当下的常数或常量,并把时间单位也表示进去,用D/T0的形式表示;T0就是时间单位,D就是物品的单位。这样我们就能得到一个人在一天中对各种物品的需求量的通用表达式为:D/T0。例如:500克面包/24小时,2升水/24小时等等。
为了方便起见和基于习惯,我们把物品效用的这种量化值称之为某种物品的使用价值,并用符号U表示,这样量化后的某种物品的使用价值就是:U = D/T0。使用价值的涵义是:一个人在24小时(一天)中对具有某种性质的物品达到饱和满足程度的需求或需要量。
通过这种量化方式我们把物品的使用价值或曰需求、需要等真正落实到了具体的数值上,把人、时间和物品的数量以及性质统一在了一起。
楼主在这里首先定义了使用价值(或需求)这个概念。以我的理解,楼主是把效用近似的看成质,把需求近似的看成量,然后选择了一个时间单位作为常量,由这三者的综合定义了一个全新的使用价值(或需求)这个概念。
1、对于这种概念的定义方法,我是第一次见到。按照一般的方法论,一个概念首先定义其质,其次研究其量,二者的统一称为度。将一个概念直接采取度的方式加以界定,为这个概念的进一步研究造成了逻辑上的困难,因为从方法论上来看,这个概念已经无法再赋予量的属性,因为这个属性已经包含在这个范畴的本身之中了,此后再讨论这个范畴的量,那也只能是无单位的单纯的数量,这不仅与习惯不符,也会产生逻辑矛盾。楼主的这个概念实际上已经不是概念,而直接就是一种关系(比值)了。
2、经过楼主定义的使用价值(或需求)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与这个概念的传统意义是全然不同的。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读者在读到这个概念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联系到它的传统意义,很难完全适应楼主的这个新的定义,这种歧义无论如何都是避免不了的。我在看前四章的时候一看到使用价值(或需求)这个概念,总要回忆一下你的定义,以免出错。如果这样与传统名同意不同的概念只有一个,那还好办,可楼主论文中这样的概念不止一个,作为初次阅读这篇论文的读者,要想按照楼主的思维顺利通读全文,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3、楼主关于使用价值的定义“U = D/T0”中,T0为常量24小时。实际上完全可以以一天来代替,只要把所有时间单位改为天就可以了。但楼主似乎不愿意这样做。我的理解是如果T0=1天,那么“U = D/T0”就可以简化为“U = D”,失去了比值的性质。但按照楼主的方式,无异于画蛇添足,平添公式的复杂性,形成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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