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王志成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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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文]价值原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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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4 23:45:22
至于矢量和标量的关系我们就不要谈了。我对无线电和电子弱有了解。给定一个波,比如正弦波,直线波,我们可以很多方法来解析它,从而得出不同分量组合(谐波组)。其中的解析方法翻译成数学用语叫运算法则。为什么电视机、手机、电脑、相机等有不同制式,就在于选用运算法则不同。

运算法则的选定是很重要的,不可随便拿基本的四项数学运算法则(加减乘除)来应用于学术研究。比如每个化学的分子反应式(氢+氧=水+热),也都代表一个运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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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3-15 13:33:53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4 23:29
你说方法只是一种方法,也可以直接将所有个别利润率相加再÷N。那种是对的?这就需要严格的逻辑论证。

前面说过,在合作劳动中的总劳动力求算,由于结构关系存在,总劳动力不等于各个个别劳动力的代数和。这实际就是论证马克思和你的先将劳动力平均以求算平均价值的方法不可行(当然可行的方法我也不知道)。

随后你又说合作劳动中总劳动力等于个别劳动力的代数和,大概是没注意到我的这个反驳(或者是论证)。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扯到现在。比如,电工、钳工、电子、电焊、搬运、销售、会计等几人合作劳动,总劳动力怎么可以等于他们个别劳动力的代数和呢?

如果不将劳动力通过假设平均掉,我们就会面对劳动力,必须研究它,则,要么得出总劳动力的求算方法,要么想我这样得不出总劳动力的求算方法。这二者都比将劳动力平均掉不予研究,要好得多。
要是每种样本只有一个,比如利润率从1%到100%各一个企业,这就用你说的办法——也叫算术平均。
要是每种样本不止一个,这就需要把各自的数量也考虑进去即乘上数量,这就是数量加权平均了。
企业除了利润率相同或不同外,其资本也很不相同。为了把资本的因素也考虑进去,这就需要对资本加权。这样求得的利润率,才更反映实际情况。

用不太准确的语言来形容,考虑到加权求出的就是一种“合力”的结果了。或者说,其主要的作用已经考虑进去了。

同样是电工,其平均的劳动强度(在电工中比较)差别不会很大,其平均的工作能力即单位时间的贡献差别也不会很大。同理,钳工、电子、电焊、搬运、销售、会计等等也是如此。

要想生产出一种产品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很多工种的人员进行合作,还包括领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合力”意味着什么呢?我的理解,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生产出一定数量的产品。比如,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产量若干;或者,一定的数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出来。

以一天而论,工作时间是8小时(包括工作期间的正常休息),每个人的工作时间就都是8小时。

对于这8小时,从劳动强度来看,如果不同工种的人员都觉得差不多且很合理,那就可以反过来证明其付出大致相同。这样,加权平均后的每人工作时间,实际上就是总人数乘8小时再除以总人数即等于每人工作8小时。把一天生产出的总产品量除总人数再除8小时,这就可以求出单位时间的人均产量。

要是某一工种的人员明显感到劳动强度过度,可企业领导又维持现状不变,此次才会出现你说的“合力”
的问题即平均的结果是不真的。
为此该怎么改变呢,或者说该怎样求出新的真的“合力”?

1.理想的办法:增加劳动强度过度工种的人员,使整个工种的人员劳动强度与其它工种的相同。于是,求出的单位时间的人均产量就会比原来的小些。这就是考虑权重的意思和结果,计算原则没有变化。

2.现实的做法:认可劳动强度过度并用增加工时的办法给予补偿。在这种情况下,这一工种的人员工作8小时其真正的工时就比8小时大比如为10小时。在很多工厂,真正的工作时间就是按工时计算的。(我原来的单位是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当小批量试制飞机都是这么算工时并确定成本的。)

在一个单位里,为什么有工资差别?不能不承认,这正是因为同样工作一天的出力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计算不出产品的单位时间的人均生产率,计算原则也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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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3-15 13:53:36
你举的正弦波和化学反应的例子不适当,因为这牵涉到本质变化的问题。
在生产中,更多的是物质形式的改变。

以组装电脑为例:选用当下流行的主板、cpu、硬盘、内存条等,很容易就能得到代表当下差不多性能的一台电脑。或者说,怎么选都要比奔2、奔3的性能高很多——这就是平均的意思和其平均的合理性。

如果非要选用老配件,这既不可能也没有道理;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平均。

204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5 23:14:03
其实我讲这么多,只是说明我最开始提出的逻辑问题很重要,并不是怎么球算平均值。将劳动的特征量——劳动力平均掉了,而又试图求算劳动量的多少,者对价值论而言是很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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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刘老五 发表于 2010-3-16 13:09:27
与王志成、曹国奇二网友商榷:

  讨论价值,一方面要立足于《资本论》,另一方面,要区分理想与现实。

  《资本论》实际上是从理想的角度分析价值。与现实比较,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马克思抽象掉了资源的价值,而现实中资源是有价值的;

  二,马克思是从劳动耗费的量(即劳动的投入量)的角度研究价值(实际上是分配),而现实中基本上是根据劳动的产出量来确定价值(即分配)的;

  三,马克思认为死劳动(即我所说的“过去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只能转移价值的观点是正确的,而问题在于,过去劳动为现实劳动创造价值承担了风险!因此,资本(生产资料或过去劳动)有权获取风险利润!

  不难看出,马克思是从理想的角度在研究价值,因此他的价值只能是理想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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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6 23:14:31
如果立足于马克思理论研究价值,我们最好先确定我们创造“价值”这概念在于决定什么问题,以此再定义价值什么。

我这么思考过,结论是马克思价值理论较之于其前辈的理论大大倒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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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3-17 09:42:42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6 23:14
如果立足于马克思理论研究价值,我们最好先确定我们创造“价值”这概念在于决定什么问题,以此再定义价值什么。

我这么思考过,结论是马克思价值理论较之于其前辈的理论大大倒退一步。
搜了一下,曹兄有关价值、价格的帖子主要是这几个:

关于价值测量的问题——致经济求道者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366818-1-1.html
决定价格的四大机制(讨论稿)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371613-1-1.html
利益分配定律及决定价格的四大机制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381123-1-1.html
对价格三大运动规律的简述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704245-1-1.html
对人性和分配定律的简述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703631-1-1.html
(没看到曹兄的《价格论》一书,延边大学出版社,2001年,估计书中论述得比较全面、详细。)

因为这些帖子更多的是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的实证,所以觉得不好评价。对于这类帖子,讨论到最后很容易是是而非并陷入到纯粹的思辨中,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我一般不愿参与。

类似于“定义价值”、是不是“马克思价值理论较之于其前辈的理论大大倒退一步”都是如此的问题,即大又空,对研究不会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

20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3-17 09:46:23
曹兄的很多帖子我都看过,博客也浏览了一下。
如不介意,仅在这里简单地分析一下曹兄的一些观点。

209
巫山刘老五 发表于 2010-3-17 10:38:20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3-16 23:14
如果立足于马克思理论研究价值,我们最好先确定我们创造“价值”这概念在于决定什么问题,以此再定义价值什么。

我这么思考过,结论是马克思价值理论较之于其前辈的理论大大倒退一步。
  什么是价值?也就是价值的定义问题,这正是我的“《二元价值论》修改稿”第二节要解决的问题。该节计划写五部分:一,现实中的价值;二,使用价值和效用;三,交换价值和(商品)价值;四,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五,什么是价值。其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分已经在本论坛我那个“《二元价值论》修改稿”中发表;第三部分则是分析《资本论》里的交换价值与(商品)价值之间的关系。目前,大家基本上都只注意到“交换价值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即许多人所说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关系,而几乎无人注意到它们之间的“总量平衡”关系;第四部分重点讨论马克思的理想价值理论(包括剩余价值学说)与现实价值的异同;第五部分则是从语法的角度分析如何给属于“事”的价值命名和定义的问题。

210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3-17 11:05:58
曹兄认为:

   “我是定义价值为财富的量,由于财富与生产财富的事件成正比,所以价值可以通过测量生产财富的事件的量来间接测量。生产财富的事件的量等于生产力×生产时间,即Q=FT,从而价值=生产力×生产时间。生产力目前不可测量,但是这[不]否定我的逻辑推导。”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969508

         从逻辑上讲,定义是要有事实根据的。因此说,很多定义其实是对事物的基本属性进行归纳的简单推论。比如,加速度的定义就是如此。要是F/m没有规律可循,定义F/m为加速度a就没有什么意义。

     财富有价值这是财富在经济学中的基本事实,但是我们用数量来表示财富这不已经很好了吗。比如,一个人有10头牛、两把斧子、一座房子等等。

     在人类的生活中,很早就有交换行为。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交换比例是很有规律的,因此可以定义价格即交换比例。正是交换比例,才把一种财富与另一种财富在数量上联系了起来,并由此引申出用别的财富来评价某一财富的事实。

    不过,这就牵涉到这么一个问题:人们是根据什么来决定各种不同物品的交换比例的?
    可以说,正是为了探讨价格即交换比例的问题,人们才使用了更为基本的概念即价值来探究更为基本的事实。
    人们早就知道价格与需求成正比,与供给成反比。(穆勒注意到了,不一定成正比例或反比例。准确的说,价格与需求正相关、与供给负相关。)
     因此,不难归纳出,价格与两种因素有关。这首先可以确定一点,任何试图仅从生产的角度来确定价格的研究都不可圆满;问题就在于,这漏掉了不能不考虑的需求的重要因素。

     研究价值问题也是如此,不可能只考虑供给或需求一个因素而必须同时考虑这两个因素。
     这样,从逻辑上来思考,价值的量度应该包含着供给与需求两种因素并使其综合成一个指标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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