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按人头,把地球上的土地全部平分了
地球上的土地“禀赋”是一致的,不存在山地平原之分、旱地水田之别;或者每个人都拥有的土地结构相同,生产相同的唯一一种产品,并且,每个人的生产能力是一致的,并且每个人都“各尽所能”
这时公有私有,不存在分别
但是,不幸的是,这种严格的前提并不存在
退一步,地球上有旱地水田两种土地形态,一部分人分得旱地,另一部分人分得水田。
旱地产棉花,水田产粮食。生产的棉花和粮食的交换比例刚好是等价的
大家都觉得“公平”
可是后来,由于生产生活条件的变化,人们需要更多棉花,棉花变得相对稀缺
这时,棉花与粮食已经不能保证等价交换。这种最初对土地的“公平”分配变得不再“公平”
怎么办啊?那就实行公有制
可是公有制能避免吃“大锅饭”吗?
自然的禀赋,与人们的需求结构,总是存在不一致的
私有制有利于效率目标的实现,但却不能保证“按劳分配”的公平目标
公有制可能相对有利于实现公平目标,但是又如何能保证“各尽所能”?最终效率和公平都成画饼
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公有制真的“公有”了吗?钢铁厂和纺织厂职工之所以福利不同,那其实也是因为汽车厂和钢铁厂都是“集体私有”
要命的是,要素禀赋的不同,不仅体现在“物”的方面,而且体现在“人”的方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长
即使能建立一种制度消除“物”的差别,“人”的差别,又如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