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盛情难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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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区别与联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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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盛情难却 发表于 2005-10-18 13:0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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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些制度经济学的书.可是有一个问题总是觉得没有人讲清楚了:那就是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我也查了一些相关的论文,可是好象解释并不是那么清楚,因此,想请大家在此讨论这个话题,看它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以下是我个人的观点,请大家批评和扩大讨论:

区别: 

v 制度创新是制度规则改变、重新组合以及新规则的产生和旧规则的消亡过程。它考察的是规则的具体变化情况。它是一时的动作。

v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它考察的是制度的变化过程和结果。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联系:

制度创新是制度变迁的方式和手段,制度变迁是制度创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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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变迁 制度创新 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 新规则 讨论 制度 联系

个人观点,应该百家争鸣!

沙发
林中孤松 发表于 2005-10-18 16:38:00
我感觉还是有区别,一是可能当时翻译过来时很难导致现在困惑,另一种是确实存在差别。如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引起的原因不同,有的说制度创新被看作是对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与生产率增长的滞后反应,认为制度变迁依赖于技术变迁(还有认为技术变迁依赖于制度变迁),而制度创新则有点完全排异以前先存的制度,是一种全新的,这或许跟社会状况有关,相信这样的变化是有适用范围的,如企业或团体,但对一个国家则用的更多的可能是制度变迁。另外不知从制度供给与需求的角度来理解会有怎样的效果? 不妨试试!

藤椅
盛情难却 发表于 2005-10-18 19:11:00
我觉得无论是书上,还是论文中,都 没有讲清供求的分析更是没有讲清.盼高人来讲一讲呀..
个人观点,应该百家争鸣!

板凳
zhangweiguo 发表于 2005-10-18 20:44:00

关键在于对“创新”的理解。

广义上,创新是内部矛盾的自我扬弃,实现自我更新的过程。因此,它能促进事物自身的积极发展。在中文的语境中,更主要指过程,而不是结果。变迁是指事物变化的状态或结果,体现了一种变化,有积极,也有消极的,在语境中,更偏向于结果。创新强调了事物内在联系性,变迁强调了事物外在变化情况上。比如,小农经济的变迁,不能说小农经济的创新;只能说中国的政治制度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变迁,而不能说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创新;不能说中国社会主义体制变迁了,应说社会主义体制创新了。

狭义上,两者区别却正是你所说的“联系”:在数学逻辑上,制度创新是制度变迁的前提条件之一,即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我们来说说经济学上狭义的理解。

那么,制度变迁是如何产生的呢?从学习和意识形态出发,诺斯的理论是:

首先,要区分一下制度和组织。简单讲,制度是游戏规则,组织是游戏参与者,组织的形式可以是企业、政党、经营机构、学校或大学。在给定目标函数下(利润最大化、赢得选举、商业经营、教育学生),组织积极地获取技术和知识,而这些技术和知识能增强在广泛存在的稀缺性和竞争下的生存可能性。(Given its objective function--profit maximization, winning elections, regulating businesses, educating students--the organization which may be a firm, a political party, a regulatory agency, a school or college, will engage in acquiring skills and knowledge that will enhance its survival possibilities in the context of ubiquitous scarcity and hence competition.)

而变迁的主体是“企业家”,即组织的决策者。“企业家”的主观认识(意识形态)决定他们的选择。这种能带来收益的技术和知识是制度矩阵中内在的激励结构的函数。学习和技术的获取将导致“企业家”形成新的意识形态来解析(应对)环境。反过来,这种意识形态也将改变潜在选择能认识到的相对价格。事实上,它通常是外在变化和内在学习的混合体。这种内在学习可以触发选择,而选择则导致制度变迁。 (The kinds of skills and knowledge that will pay off will be a function of the incentive structure inherent in the institutional matrix. The agent of change is the entrepreneur, the decision maker(s) in organizations. The subjective perceptions (mental models) of entrepreneurs determine the choices they make. The acquisition of learning and skills will lea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mental models by entrepreneurs to decipher the environment; in turn the models will alter perceived relative prices of potential choices. In fact it is usually some mixture of external change and internal learning that triggers the choices that lead to institutional change.)

正式制度的变迁、非正式制度的变迁、革命性的变迁及路径依赖都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此不再赘述。

诺斯等把社会的变迁总结为: “现实”→信仰→制度→特定(具体)的政策→结果(改变了现实) “reality” > beliefs > institutions > specific policies > outcomes (and, thus, altered “reality”)

美国经济史的一个拓展轮廓阐述了制度、组织和参与者的意识形态相互作用产生了制度变迁。(An extended sketch from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illustrates the way in which institutions, organizations, and the mental models of the actors interact to produce institutional change.)

诺斯2000年以后的思路还是以学习、信仰和认知等展开的。

另参见:诺斯. INSTITUTIONAL CHANGE: A FRAMEWORK OF ANALYSIS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Learning,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vol. 2, Nr. 1, 2004

报纸
龚瑞 发表于 2005-10-18 21:15:00
奖励zhangweiguo金钱30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地板
盛情难却 发表于 2005-10-20 19:57:00

非常感谢4楼的,

不过我觉得诺斯等西方学者在讲制度变迁(好象他们并没有特别地对制度变迁与创新进行区分吧)主体时,总是把他们定义为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而他们在把制度变迁主体分层次时,也分为初级行动团体,次级行动团体等,我总感觉比较的别扭,一是举例子时很难界定哪些是初级团体,哪些是次级团体(当然也有一些中国学者举了些中国改革的例子,不过我并没有感到很有说服力。而按其他的学者的划分:分为国家、自愿联合体、个人,我觉得这样在解释力和解释的方便程度上大大提高了)。

在讲到变迁时,他们也把制度环境定为宪法秩序,并把它看成外生变量。具体制度安排(实际上按我的理解,他们也就是在说比宪法小的制度子概念吧,包括国家法律,或者企业等方面的制度)在制度环境中发生变化。不过他们在讲到经济增长和制度的关系时,又自然不自然的把制度定义到了国家基本制度这个含义上。

正因为这些原因,我感觉到他们在说明问题时,总在把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搞混了.另外,不管按外文来翻译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是否会有不同,我感觉从中文来讲肯定是不同的.(联系区别的话,4楼的说的比我全面,我也基本赞同。)

或许是出于对国外那些先驱和著名学者的尊重吧,我看到不少中国学者在编教材和写论文时,总是喜欢用那些学者的原话,而不管那个翻译过来的原话在中文中念起来是多么的别扭(尽管在他们本国语言中不会是那么拗口).我作为一个学习和研究制度经济学不久的人,丝毫不敢怀疑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的水平和能力。不过,我在这里想建议中国学者和学生,在下定义和研究时,参考国外先进理论当然很有必要,可是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有我们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分析呢??在别人下了定义后,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的角度去多思考呢。

我在这里提出这个“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关系的问题”,一方面是出于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另一方面是想向广大学者和学生求助。希望大家在发言时,可以按自己的理解,不一定非要引用某某大师的原话吧。(请注意:这里是讨论,不是写论文,没有人会要求一定要注明引文的呀。呵呵)

个人观点,应该百家争鸣!

7
zhangweiguo 发表于 2005-10-20 22:27:00
以下是引用盛情难却在2005-10-20 19:57:06的发言:

…,在别人下了定义后,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的角度去多思考呢。

我在这里提出这个“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关系的问题”,一方面是出于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另一方面是想向广大学者和学生求助。希望大家在发言时,可以按自己的理解,不一定非要引用某某大师的原话吧。(请注意:这里是讨论,不是写论文,没有人会要求一定要注明引文的呀。呵呵)

楼主所说的应该从中国的实际和中国的文化角度出发去看问题,这一点我也同意,不过,用某大师的原话还是说明自己的理解没有超过他们,或是他们已经把问题阐述清楚了,不是我们信口胡诌。有几段话是我自己翻译的,水平很一般,让各位见笑了。尽管拗口,我觉得还是要忠于原文,很通俗的话表达有可能把作者的语义曲解了,所以还是附上了原文,就是让各位批判地看问题。其实关于创新和变迁的关系,已经包含在诺斯的字里行间了。

最后的引文是建议楼主看看那些文章,而非是我所回帖的参考文献,既然楼主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我也表示遗憾啊!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0 23:11:13编辑过]

8
盛情难却 发表于 2005-10-21 14:11:00

呵呵.千万别遗憾!!我是明白你的意思的。在这里我还是有两点不同的意见:

一是,那些大师说过了,并不等于他们已经说清了。比如你说在他们的字里行间已经说明了,可是如果许多人看起来还是很迷惑,不要说找恰当的例子,甚至就是理论上都理不顺,这种情况下你认为他们说清了吗???(这就好象我们现在许多人在写文章时,总喜欢引用马克思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可是马的字里行间的话,它真的包含了我们现在这么广泛的思想吗???同样道理,难道西方著名学者的话就是真理,他们字里行间的意义广阔无边,需要我们去不断研究,深化吗?如果那样的话,他们真的已经把问题说清了吗?)

二是,我们自己的说的话,不等于就是胡说。只要有理有据,就可以有自信。如果别人能推翻,那就再修正吧。理论和研究不就是要这样的批评和修正,才会不断进步的吗?我也知道理论功底的重要性,比如,看了不少学者(说的外国著名学者)的文章,他们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想到,只是功夫不够,出了不这样的文章。但是,我也觉得,在理论不够时,同样可以发表观点,同样可以下定义呀。有这样的交流,才会有机会接受更多人的意见和批评,才容易提高呀。呵呵。

个人观点,应该百家争鸣!

9
新疆明明 发表于 2005-11-29 00:15:00
制度变迁是制度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性.制度创新是权利不均匀分布最优规则的选择.后者以前者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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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lufei 发表于 2009-6-1 15:26:00

虽然大家是在05年讨论的  不过我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最近刚好接触到这个领域  我认为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就像是“破”和“立”的关系  制度创新是“破”的动作  既强调过程也包含有一定的结果  而制度变迁是“立”的过程 具有一定的时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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