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高考介绍
586 0

[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推广有奖]

  • 0关注
  • 3粉丝

会员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0
论坛币
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419340 点
帖子
41924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11-30
最后登录
2017-10-31

楼主
高考介绍 发表于 2017-1-24 14:22:07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学校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定向招生)。

  第五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浙江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浙江省内,文理科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本科第二批及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二批招生,具体招生批次与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1.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2.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3.报考其他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

  4.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 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数学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关于定向培养招生,经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为省内有关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试点工作,具体定向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为准,并按照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文、理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B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进行专业投档,不设分数级差。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浙江农林大学 招生章程 本科招生 林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章程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
  • 杜**-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杜**黄浦区
    其他评分:5.0
    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研究领域:公共卫生
    立即咨询
  • 戴稳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戴稳胜北京市
    博导评分:1.0
    学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研究领域:风险管理、保险精算、人民币国际化
    立即咨询
  • 李科-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李科长沙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研究领域:社会经济统计,能源与环境统计 湖南省双碳研究院院长
    立即咨询
  • 杜栋-河海大学-管理学院
    杜栋南京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河海大学-管理学院
    研究领域:管理学、统计学
    立即咨询
  • 张忠杰-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张忠杰兰州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研究领域:经济统计、空间计量方法应用、CGE模型
    立即咨询
  • 张少华-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张少华广州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研究领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数字经济的规模测度与影响研究、量化因子模型实证、金融风险测度与影响研究
    立即咨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