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见过两种讨论
一种是认为物化劳动是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过去的劳动,活劳动是再生产过程中新加入到劳动对象中的抽象劳动。也就是,物化劳动只是转移旧价值,活劳动是创造新价值。
另一种认为,是在人大指定高教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认为,剩余价值率以物化劳动的形式表示,等于剩余价值除以可变资本,以活劳动形式表示等于剩余劳动时间除以必要劳动时间
虽没有直接定义但却也说明了问题,即认为物化劳动是也创造了新价值,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本质是一样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不知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究竟应该怎样理解
请高人指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9 17:13: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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