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gq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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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为抄袭论文狡辩比抄袭更可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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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gcw 发表于 2009-8-7 20:13:22
wenwenruya 发表于 2009-8-6 13:01
willgcw 发表于 2009-8-6 12:38
楼主你这是废话,按你的意思,难道杀了人不要辩解?那还法院做什么?还要律师做什么?
照阁下的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坏人故意把你爸爸或者你妈妈杀了,而那个坏人辩解说:其实我不是想杀他们,而是只想吓唬他们一下不料在我拿出刀子的时候他们主动把脖子伸了过来——阁下觉得这样的辩解也是应该的吗??
另外,我觉得法院的作用就是惩治不法分子,而律师的责任本应该是帮助法官对不法分子确定适当的惩罚措施,或者说是监督,以避免法官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而不是帮助不法分子辩解乃至洗脱罪责!!!
论坛上怎么还会有你这种无耻小人,学术争论,你竟然举例还举这么恶毒的。
按照你的恶毒举例,抄袭论文的人一定是伤害你爸你妈了,所以你才为你爸你妈来辩解。
不想给你这没有道德修养的人说。
你不用回复了,不会再看你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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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_guorong 发表于 2009-8-7 20:53:23
纯属路过,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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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3769 发表于 2009-8-7 21:42:35
为自己的抄袭行为百般狡辩,则比抄袭本身更可耻[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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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2009 发表于 2009-8-7 21:46:54
都是读书人,何苦互相攻击,只要持不同意见,这个版就吵翻天了。
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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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_hku 发表于 2009-8-8 23:26:10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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