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0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
②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③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
④初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⑤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3、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1、非定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非定向选择;
2、自筹经费: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自主选择;
3、委托培养:委托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5、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在职培养:考生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招收的在职博士生应到校脱产学习一年。在职培养博士生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左右。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函报和汇款单。
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8:00-12月16日20:00。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我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
电子照相时间和地点为:
北京考生:200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补照相:2010年3月16日,地点于照相前三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交报名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跨学科专业报考者、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报考在职培养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