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讲,经济学中的科学部分是经济学中的真,即对客观经济存在的事件及其关系的认识范畴体系,经济学中的伦理判断部分是经济学中的善美,即对客观经济存在的事件及其关系[如制度]的主观评价范畴体系。比如说现在社会分配不均,这就属于经济科学范畴;而说社会分配不均不好,我们的目标是“共同富裕”,这就属于经济伦理范畴。至于经济学术史中因分不清这两类范畴造成的危害,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除。 作为一个经济学者,对于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的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我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伦理观点和判断。但我决不能让我的道德伦理观影响我对客观经济存在的认识,包括我对已存在的及将要改变的经济发展变化及经济分配原则的认识。其实,前人的经济道德伦理观,有的已经固化为当今社会习俗,行为规范及法律制度。我认为:凡是对客观经济存在的正确认识所形成的经济科学,完全可以不受个人的乃至其所生活的阶层和所生活的社会的道德伦理观的影响。也就是说,经济理论中科学部分完全没有阶级性(党性),也应该完全超越阶级性(党性)的影响。但经济理论中的伦理部分,其实质就是各种不同类型的个人主观偏见及社会意识形态。这就是我一再强调二者区别的原因。也是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中乃至《资本论》中犯了许多错误的原因。 在中国的经济学术界,凡是认为经济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中有科学成分和经济伦理道德观成分,而且可以把二者分离开来的人,都是我的“志同道合”者。我们目前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认识商品经济是如何运行的,包括商品经济中,分配伦理的实现。即分配在商品经济中是如何且依据什么实现的。 张建平网友(和刘国光相似)在“经济学家”网站,发了一篇题为“态度决定一切”的文章,其主旨是说西方经济学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学,中国大学中的西方经济经济学的传播状态,可看成是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晴雨表。这篇文章不能说完全错误,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有正确之处。他的错误之处,在于把态度放在理性之上。
西方经济学的主体结构,在于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的描述和认识,尽管其中不乏辩护之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尤其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其主体结构,也在于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描述和认识,尽管其中多有批判之处;但它们相同之处,在于都试图从不同角度,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进行科学性的认识。它们都有科学的成分,也有谬误的成分。基于理性,我们应该继承它们的正确认识,扬弃它们的错失和谬误。如果我们基于原教旨主义的态度,对待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的经济学,那我们就很难正确理解它们的学术价值,更不用说去继承和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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