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6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除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外,其它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德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 |||||||||||||||||
十、录取规则 | 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依据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录取时志愿优先,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2、投档比例不超过105%的省市,在我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C级(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100分(含)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要求英语或德语口试成绩C级(含)以上、高考英语或德语成绩95分(含)以上(满分150分)。外省市外语口试不作要求。 4、我校2016招生专业中,有七个学院实行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