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城管讲法,讲道理
(小摊贩无违法,有什么理由禁止?)
同是退休金,在不同的退休人员那里有很大的差别,有的退休金在就业人员最底工资以下的,也有几倍于他人退休金的,这里有早参加工作的、晚参加工作的和当年街道应按排工作没按排工作造成如今各人工龄差别大,退休金的差别也因此悬殊。
当年街道应按排工作没按排工作造成如今工龄少退休金少,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就不讲了。既然,退休人员中有贫困户,他们在偏僻的地方设摊劳动,依靠自食其力做小生意替补生活摆脱贫困有什么不可以?有什么违法的地方?有什么理由强制禁止小摊贩?
别人经济阔余,节假日经常出门旅游,我退休金在就业人员最底工资以下,无经济条件出游,却有充足的时间用来摆地摊做小生意,这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城管讲不出任何法律法规根据的情况下喝令我不可以摆摊,是错误的。
我曾在我居住地附近(闵行碧江路)摆小摊做小生意,被城管喝令不可摆摊,很干脆,很霸道,很不讲理。这种情况下与他评什么理都是多余的。
曾经在上海包头路、在西藏路丽园路段这二处地方有跳蚤市场,而且这二个跳蚤市场已经多年,后被城管取缔,我依靠摆摊做小生意的权利一次次被城管无理地剥夺,努力摆脱贫困的路一次次被被封堵,城管这样以强欺弱法律允许不允许?
就这样,我作为城市贫困户,退休前长期吃底保,退休后,我的退休金在就业人员最底工资以下,摆摊做小生意的权利一次次被城管冷酷无理地剥夺,也是公民的劳动权一次次被城管冷酷无理地剥夺。城管执法时从来不出据他们执法的法律法规根据,当天,“要法治”的呼声震天下响,城管,你们讲不讲法?讲不讲道理?20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