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itianneiron 发表于 2009-8-13 16:58

合伙企业建立在合伙人的相互信任之上的,本身制度不如公司制的完善,对于普通合伙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不管你们几个合伙人各自出钱多少,你们承担的责任都是一样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如果因为某个合伙人的原因或者你们内部意见不合导致亏损甚至负债,极端的说负债超过你们的资产,你们每个人都可能赔得倾家荡产,比如合伙企业欠债1000万,可能你家有100万,其他合伙人家都只有10万,那你就得赔100万,其他人只能拿出10万就赔10万。可能所有人为某一个人的失误负责,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这个问题楼主不必担心。合伙企业在组织上是没有公司制完善。但是设立公司的起点要比合伙企业高。虽然近年来降低了注册资本的要求,但营业后工商税务等事务的办理要比合伙企业烦。
另外,中国很多法律在字面上都是很完美的,但在执行上却非常不到位。象这位仁兄说的问题,你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因为象你这样的加盟连锁,以当今的商业环境,楼主,就是你想出点问题,都没机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