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志华
16416 44

[其他] 【版主点评】两次国企改革争论——理论聚焦与习作点评 [推广有奖]

11楼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4-12-10 23:34:00
桔子香水朋友你来具体摸一把怎么样?不摸是不会知道大象长怎么样的。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12楼
sixiangzhe 发表于 2004-12-11 21:04: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楼
张志华 发表于 2004-12-11 21:31:00

1、很多国企过去里面的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被低估了,在这个改制的过程中,由于没有一份可以追溯的原始契约,如何对他们过去的贡献作价?正如红塔的储时键。这里面会出很多问题,混在一起,我们如何区分?

2 、市场经济就意味着一套竞争机制。公有制如何解决激励机制和信息机制?上个世纪那场大辩论仍然洪钟在耳!

3、对于大企业我不看好 产业政策+国有企业 模式。

14楼
louis1983 发表于 2004-12-12 10:59:00

现在:国有?还是全民所有?

改革:回归全民?还是归于“企业家”?

国有资产的每一分每一厘都可说是过去国民残酷的自我剥削所积累下的,国资就是全民的,而这些人还有在世的,是我们的父辈和祖辈。要改制,怎么改?现在动辄说是要“重视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可是在大多数的国企中,造成企业经营不善的是他们,吵着叫着要“百万年薪”鲸吞蚕食国有资产的还是他们!当然,我的观点也许有些偏颇,好的企业家也不乏其人,但也在少数,一味的强调产权归于“企业家”,我认为是为国有资产的流失辩护。我不成熟的认为,产权归于全民,再进入市场,进入竞争才是改革的出路。

15楼
nie 发表于 2004-12-12 14:39:00

下面这个观点,我从网上摘录的,不确定是不是周其仁的,供大家参考。

公有制企业上都姓公,但实际资产形成的路径大不相同。就我自己这些年的观察,我认为大体是三分天下。就是说有三个大的类别,可以考虑分开处理。第一类别,历史上用国家财力真金白银投资而成,市场化改革后,又身处国家垄断行业,所以,财政投资和行政垄断超额利润是这类公司资产形成的主要来源。这就是过去讲“抓大放小”里的那个大,特别是超大型国家企业。这个类别,第一位的任务不是产权改革,而是开放市场竞争。没有充分开放市场竞争之前,国家的财务资产与管理者、员工的人力资产无从定价,产权改革就没有条件。

已经进入市场竞争的国企和集体企业,在企业数目上是绝大多数。这里一分为二。一个类别不管什么历史原因,反正现在经营困难、甚至资不抵债。这类公司的改制,重点是了断债务,特别是对中老年工人的隐形债务。股权处理,以了断债务为依归。这是第二大类,也是改制最困难的一个类别。

第三类,就是在市场竞争中杀出一条路来的成功国企或集体制公司,以联想、四通、海尔、TCL、美的、包括从前的科龙为代表。仔细研究这类公司,大多数是改革开放以后搞起来的,国家基本没有财力投资,主要就是给政策。限于历史条件,法律载体只能是当时仅有的国有制或集体制,但实际上这些公司资产的形成,一靠创业企业家和员工的人力资本,二靠市场信用。因为是从市场里杀出来的,创业企业家控制着他们领导形成资产的公司;但在法律上,公司的资产还是归抽象的国家或集体。这类公司的改制,重点就是承认企业家和工人人力资本应该得到的合法产权。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16楼
张志华 发表于 2004-12-12 22:02:00

楼上说:“我不成熟的认为,产权归于全民,再进入市场,进入竞争才是改革的出路。”如何办?指出一条路。版主引的那段话是周老师说的,是一种办法。

纵观国有企业改革走过的路程,思路清晰:初始阶段创造竞争性市场,当前阶段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下一个阶段是培育现代市场特别是要素市场化。经济学家的思考和国家的实践一直在交融着。

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一个合约结构,不同人力资本的定价方式是不同的。市场经济是需要企业家的。资本不会自动增值。官员与企业家是两种不同的人力资本,我们要选择。

17楼
sixiangzhe 发表于 2004-12-12 22:25: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楼
nie 发表于 2004-12-13 00:59:00
建议楼上的详细谈谈哪些企业需要私有化,哪些不需要?我们应该把讨论的问题聚焦,这样效果会好些。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19楼
sixiangzhe 发表于 2004-12-13 22:35: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楼
sixiangzhe 发表于 2004-12-13 22:55: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0-8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