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赫赫铭儿0
首先,只要阁下所实行的仍然是股份经济,那时国家就仍然还是社会主义。
其次,由于阁下只有严格遵循股份经济的各项原则,才会有幸成为国家的大股东。而在一个严格遵循股份经济各项原则的国家里,刘先生的利益自然会得到保障。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524386&page=3&from^^uid=1130147
上市公司都是股份制的,依您的观点,是否可认为证券市场是使社会主义的最高形式呢?
如果是的话,那美国的证券市场最为发达,您是否认为美国才是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呢??
什么是股份经济原则,如果我有2/3的股权,我就有能力完全可以以我的意志制定公司章程,一切都听我的。这时您最多只能用脚投票,可是您走,又能到那里去呢?那里都和我这一样。最后小股东要么忍受不利的公司章程,要么离开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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