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找一个朋友,刚好遇到朋友的朋友找他办事。事情是这样的:朋友的朋友是一个个体煤矿的老板,因为市委市政府下了一个文件,要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原因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停产整顿的政策。其中有一条非常硬的措施就是,要求供电部门停止向所有煤矿供电。这条措施具体是怎么出台的就不知道了,反正大家停了。为此,这个老板就找我这个朋友去供电局说情,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恢复供电,好让他恢复生产。
事情不复杂,但是从这个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点什么呢?或者说这种政策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当前安全生产是一票否决。为此地方官员的理性选择就是少出事甚至不出事最好了。为此,他们必然想方设法让煤矿停下来,这样就不会出事了。停电当然就是最简便易行的办法之一了。
煤矿停产以后,后果是这样的:一是煤炭价格继续上涨,由此导致的成本推动型的涨价不可避免。二是地方政府将失去煤炭销售带来的税费。三是煤炭生产企业的利润将受到损失。四是电力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于是,首先是煤矿的老板最先感受到停产的压力,必然想办法恢复生产,为此,他得向有关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直致“寻租”,这势必加大了生产成本。因此,即使恢复了生产,老板们也会想尽办法强化生产,加大开采的力度,工人的生产强度上升,安全措施下降,导致了安全隐患的增加。
地方政府也感受到了停产带来的财政减收的压力,必然对上述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安全生产的行政监察力度降低了。
最有趣的是电力企业了,他们无所谓,一是他们的生产用煤有国家定价的保护,所以,他们没有受到成本上涨的威胁,所以,他们不担心。二是,他们是垄断性行业,反正总是等着别人来求他呢,这正好给他们带来了“收租”的机会 。
好了,最后的结果居然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果却适得其反,几头不讨好。
以上分析仅是一家之言,姑姐听之,一笑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