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09-9-6 21:07重庆事件,纯政治。借一步 发表于 2009-9-6 17:24
不在于两种制度措施如何,而在于制度运行效率如何,一个低效率的国家制度就是缪尔达尔所谓的“软政权",。出现大规模的腐败商业贿赂,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不经意之间成为一种隐性的制度,张先生的:“反腐败部门”,如果在制度运行上效率很低的话,不只是要白白付出制度上的成本,有可能加重制度本身的危害。重庆的执法机关人员本是打黑的,却意外地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进而建立了庞大的黑金帝国,这就是个范例。事实上,当两套制度并行时,往往是两害相加,共同为害。
商业贿赂已经“不经意之间成为一种隐性的制度”了。我之前有个帖子叫做“互贿互利的商业社会”,你查查看。 [/qu
张先生看来这是政治,那么你现在谈的哪一项不是所谓政治呢?国有制度的出路是脱离于自由市场和官僚体制之外的。反对的结果或许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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