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收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因而其创业的政策环境有利与否将直接影响农民工创业成功与否。在这里,我们将从财税金融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培训政策等政府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1.财税金融政策分析:融资渠道狭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是限制农民工创业的一个主要因素。虽然近期国家加大了小额贷款的力度,方便农民工融资。但是从国有商业银行看,贷款门槛普遍较高,且手续复杂,贷款审批周期长,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工创业型企业想要从国有银行贷到款,比上天还难。在县域一级机构,国有银行成了单纯的储蓄所,只存不贷,导致存贷比极低,不到30%。从农村信用社看,虽然有一定的贷款权限,贷款审批机制也较灵活,但由于单户贷款比例控制较严,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加上贷款额度小、利率高,农民工创业要想得到信用社贷款支持,也是困难重重。如一李姓青年农民夫妇与人合办了一家小厂,解决了十几人的就业问题,今年因订单多,流动资金异常紧张,于是征得他叔叔的同意想以他叔叔镇上约50万元的门面资产作抵押,向信用社申请贷款20万元,信用社以手续不合规为由拒之门外。从创业农民自身看,由于创业的资本实力弱,加之新办企业大多是租用场地,或是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融资存在先天不足,发展面临融资瓶颈。
2.土地利用政策分析
合肥市在2008年以来,为促进返乡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解决场地问题,时下长丰、飞动、肥西三县已建和在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6个,建成后面积达5万平方米左右,可吸纳各类创业实体100个,带动就业2000人。截至目前已有38个农民创业者创办的实体登记申请入园。这一方面说明政府十分重视返乡农民工创业问题,为他们解决实际存在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但是并不是每一名农民工创业者都有此待遇。据我们调研资料显示,入驻农民工创业园必须达到资金规模50万元以上,并且还要交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这就将大部分农民工创业者拒之门外,他们的土地利用政策相对就没有这么优待了。
其二、农民工创业园的大量兴起不能效仿当年集中办乡镇企业的做法,不能是一时兴起,要有长期的政策支持,否则,这些企业不过是昙花一现,或将倒闭或被拍卖兼并。
3.培训政策分析
2009年,合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农民工技能培训“五进”活动,所谓“五进”是指: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以分类培训和推行定向和订单培训为手段,培训主体向以下三种类型倾斜:对企业 新招录的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成为合格的技术工人,实现稳定就业;对企业的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迅速适应企业在金融危机的 特殊时期下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转换,积蓄力量,储备人才,节约成本;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转移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一门技术,实现再就业。在培训教学中加大用人单位方面的介入,使培训内容和方式符合用人单位和培训学员的双重需求,提高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惠民惠企、多方受益的预期效果。这里又有两个问题:
(1)如何将特殊时期开展的对策性、形象性活动转化为常规情况下的日常性培训政策。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很多农民工反应这样的活动在以前从未开展过,也就是说这是合肥市劳保局为应对金融危机下的民工返乡潮而作出的临时性措施,以后还办不办,政策倾斜会不会变,如何持续下去将是对政府执行力和政策连贯性的一种考验。
如何在这临时性培训活动中收到实效。我们了解到,很多农民工在去过培训班一次后便不再去接受培训,主要是教员脱离生产实际、开设课程不符合实际生产需要、费用较高等原因,因而在考虑如何将培训常态化的基础上更要考虑培训政策的实际效用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开展义务培训的问题的研究,以便培训能收到实际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