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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劳动的问题,悬赏1000论坛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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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09-8-30 21:03:33 |AI写论文
1000论坛币
关于生产劳动的问题,现在的争论也是很大的,很多人都认为马克思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而否认非物质生产劳动也能够创造价值,比如现在的服务行业。请问什么样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是不是只有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我在这里摆出这个问题,个人愿奉上1000论坛币,静听各位的高见。
大家在讨论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引用一段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原文,并注明出处,然后再附上自己的评论,或者自己对我的问题的认识。
在整个讨论中,或许会有争论,请各位注意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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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查看完整内容

马克思并不认为只有生产性劳动才创造价值,而认为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资本,但确诚认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什么是生产性劳动?马克思的定义是:“在资本主义的范围内,创造了资本的雇佣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这个生产性劳动包括某些服务业,但不是全部的服务业。 在马克思看业减少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地位,使其活得更轻松,更自由。 "认为马克思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在在歪曲马克思的观 ...
关键词:1000论坛币 悬赏1000 悬赏100 0论坛币 生产劳动 马克思 马克思主义 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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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光辉,理想的钥匙,生命的意义,乃至人类的生存、发展……全包含在这两个字之中……奋斗!只有奋斗,才能治愈过去的创伤;只有奋斗,才是我们民族的希望和光明所在。百思社区:http://www.besthink.org

沙发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8-30 21:03:34
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09-8-30 21:03
关于生产劳动的问题,现在的争论也是很大的,很多人都认为马克思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而否认非物质生产劳动也能够创造价值,比如现在的服务行业。请问什么样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是不是只有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我在这里摆出这个问题,个人愿奉上1000论坛币,静听各位的高见。
大家在讨论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引用一段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原文,并注明出处,然后再附上自己的评论,或者自己对我的问题的认识。
在整个讨论中,或许会有争论,请各位注意言辞!
马克思并不认为只有生产性劳动才创造价值,而认为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资本,但确诚认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什么是生产性劳动?马克思的定义是:“在资本主义的范围内,创造了资本的雇佣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这个生产性劳动包括某些服务业,但不是全部的服务业。
在马克思看业减少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地位,使其活得更轻松,更自由。

"认为马克思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在在歪曲马克思的观点。

马克思:《资本论》剩余价值理篇
  “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用,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末,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来到资本家家里,给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前者的劳动同资本交换,后者的劳动同收入交换。前一种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劳动消费收入……
  
  作家所以是生产劳动者,并不是因为他生产出观念,而是因为他使出版他的著作的书商发财,也就是说,只有在他作为某一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他才是生产的。”
  
马克思再次强调了他的观点,那就是生产了资本的雇佣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而不像斯密所区分的那样的,实物生产领域的劳动和非实物生产领域的劳动。

在剩余价值理篇里,马克思既批评了斯密的这种定义,又批评了那些评批斯密的这种认识的人。如:
 “把反对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的所有胡说八道总括一下,……他(们)尤其愿意把消费者当作‘非生产劳动’的生产者加以辩护。对奴仆、仆役的颂扬,对征税人、寄生虫的赞美,贯穿在所有这些畜生的作品中。和这些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粗率嘲笑的性质,倒显得是对现有制度的批判。”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藤椅
whm303 发表于 2009-8-30 21:23:14
“劳动本身只有在被资本吸收时才是生产的。正如商品的一般交换价值固定在货币上一样,劳动的生产性也会变成资本的生产力。与资本相对立的、自为存在于工人身上的劳动,也就是在自己的直接存在中的、与资本相分离的劳动,是非生产的。作为工人活动的劳动也是非生产的,因为它只加入简单的、仅仅在形式上发生变化的流通过程。因此,有些人证明说,归于资本的一切生产力是劳动生产力的倒置,换位,这些人恰恰忘记了,资本本身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倒置,这种换位,而雇佣劳动本身以资本为前提,因而从劳动方面来看,它也是这种变体;是把这种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对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必要过程。因此[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要求保留雇佣劳动的形式,同时又要扬弃资本,这是自相矛盾和自相取消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人民出版社 1979年7月出版 page 268]。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的”生产性“直接是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统一的,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否则就不是”生产劳动“,这和生产的自然属性,即生产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还是服务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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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9-3 14:14:37
斯密同重农学派一样也对劳动进行了生产与非生产的区分,但其概念与后者有所不同——他首先在概念上对其进行反驳。重农学派认为生产出物质财富的劳动方为生产性劳动,斯密则认为生产价值的劳动即为生产性劳动。不过,他仅仅认为“不论根据任何假设,说工匠、制造商和商人的劳动不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似乎都不妥当”,[1]486而不曾有力地指出,这个阶级会增加价值——尽管他很勉强地指出他们会“间接有助于提高土地产量。”[1]482显然,这源于他未能明确重农学派的真实想法。他认为既然这个阶层只是每年再生产其自身消耗的价值,那么,以不生产来对其命名是很不恰当的。他比喻说,“仅生一儿一女代替父母以延续人类而并不增加人类数量的婚姻,不能称之为不繁衍的婚姻。”[1]486
斯密认为,那些从事土地、矿藏和渔业的改良和开发的人,所有制造商、所有批发商和零售商,其“本身就是生产性劳动者”[1]263斯密认为仆人的劳动不能增加什么价值——尽管他明确指出“家仆的劳动也有它本身的价值。”[1]242。与仆人同样属于非生产者的还有其劳动“不能固定或体现在耐用物品或可出售商品上,也不能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37[1]242的劳动者。斯密忽略了:雇佣工人与资本家是为了共同生产新的产品,从而工人对于资本家而言是生产的,而仆人及其他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是对某种对他而言的直接消费产品的交换关系——这种产品显然也是某种形式的生产的结果。资本家对工人的产品往往并不用于(或并不完全用于)自己的直接消费,但却直接消费其仆人或其他劳动者的服务产品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这样,所谓生产性劳动是斯密从资本家的角度从而对其利益关系而言的,而不是就一个社会从而对其利益关系而言的。这意味着,本来是相对于资本家而言的生产劳动或非生产劳动,斯密却混同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了。由我们的分析可以看出,一切劳动者所从事的皆是生产性劳动,只不过是这种生产劳动的表现形式多有不同罢了。而如果各种形式的生产如果如斯密所言是成某种恰当的比例的,则各个阶层的人们皆可获得趋于某种自然比率的收入。38
在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中,当一个人为作为生产者的资本家工作和作为消费者的资本家工作时,他所获得的报酬显然应当是相同的。而一旦我们指出一切劳动者所从事的皆是生产性劳动时,那么,我们同样也会在此显而易见地发现——就如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劳动报酬或工资不过就是劳动成果的价格。
马克思显然支持斯密对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一般见解。对此,他还做了一个虽然忽视了生产的社会性、但却意图明确的解释,他说:“这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始终是从货币所有者、资本家的角度来区分的,不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来区分的。”[7]148于是,我们看到,在马克思看来,不管我们能否通过其他方式来确定雇佣劳动者是不是果然或可能被占有什么,只要货币所有者或资本家得到了利息和利润,那么这种利息和利润的来源就是这些雇佣劳动者。也许,这是前面我们所提到的马克思对斯密的指责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然而,毫无疑问,所谓剩余价值的通过雇佣劳动而获得的必然性,是无可辩驳地不符合我们刚刚指出的那种逻辑的。
也许这个逻辑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虽然斯密不能充分地肯定所有者在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但他并没有通过这种生产而对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进行谴责;相反,他却认为唯有通过这个制度本身,进而通过对建立于其上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才能使人民大众的利益获得保障,进而生活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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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报纸
leijy 发表于 2009-9-3 15: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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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shunzqc 发表于 2009-9-3 19:06:39
论马克思的人类劳动和价值创造

在社会科学领域,任何理论往往都是假说。作为假说,一种社会科学理论就必然有它认识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或基本认知。而这样的基本出发点或基本认知在经济学领域往往就是一种经济学说的原始的经济假设。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也不利外。就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而言,在下觉得,要真正把握它,必须把它放置在马克思的整个经济学说体系中,更重要的是,要联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来认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众所周知,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根基在其劳动价值理论,而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认知是——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概念的界定。对价值概念的界定及对“价值”之根本经济意义(价值决定价格)的肯定其实是整个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认知,是马克思的基本认知,是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经济世界的起点和原始假设。
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马克思首先指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实,单从这一概念,任何人能都可以断定,在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中,价值的创造过程必然是个人类劳动的过程,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人类劳动过程都能进行价值创造。
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究竟什么样的人类劳动能进行价值创造呢?这就回到楼主提出的问题上来了。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当然要先看马克思对劳动的认识。但是必须注意,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深刻牢记马克思对价值的界定,把马克思对劳动的认识和他对价值的界定联系起来。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P:201-202)“如果整个过程从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P:205)这恐怕是马克思在三卷本《资本论》中对生产劳动的最早阐释。
“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 (P:205)劳动物化,而对象被加工了。”(P:205)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在劳动过程中,存在劳动“物化”的过程。回想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界定: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从人类劳动到价值,存在一个“凝结”的过程。劳动的物化,其实是指劳动蕴于产品中,以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了;而劳动物化的过程其实包含着劳动凝结为价值的过程。也正因为这样,马克思才说“商品的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P211)因此,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只有能物化的劳动才可能形成价值。
     由上,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只有其间的劳动能物化的劳动过程才可能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因此,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一种劳动形式能否创造价值,就是看它能否物化。
马克思界定的生产劳动当然能物化,因此生产劳动必然创造价值。
服务劳动能否创造价值呢?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这就要看服务劳动能否物化。服务劳动能物化吗?这就要首先看何谓“劳动物化”。此前我们已经提到,马克思所言的“劳动物化”,其实就是劳动蕴藏于产品中,以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是,服务劳动能否创造价值就要看它能否生产出产品来。服务劳动能生产出产品(商品)来吗?现实世界已经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服务本身就是商品。因此,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服务劳动应当是创造价值的。
其实,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维逻辑,一切参与商品生产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为什么呢?原因在于“劳动物化”。你能说办公室职员的劳动没有物化在车间的产品上吗?在下觉得任何人都否决不了这一点,虽然他可能也无法证明这一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在下觉得,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过程中劳动的“物化”和价值形成过程中劳动的“凝结”太抽象了,具有太多的哲学色彩了,以致很难捉摸。
以上浅见,敬请各位前辈、兄台、贤弟、姐妹批评指正。

注:以上引文来自    资本论[M]. 马克思 著,郭大力 王亚南 .人民出版社.19756月第1版,20044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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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恳与忍耐
自然与乐观

7
joven_bin 发表于 2009-9-21 00:08:37
呵呵,我来试试。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8
joven_bin 发表于 2009-9-21 00:19:00
从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来看,生产劳动中只应该包括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不包括生产非物质产品的劳动。因为从马克思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 》中说“就劳动过程本身来看,只有以产品即物质产品,因为这里只涉及物质财富为结果的劳动是生产的。”可见这里指的只是物质产品,物质的商品,物质财富,而不包括其他一切非物质的产品。有的人可能认为,从事服务活动的劳动也同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一样可以从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来考察。这是不正确的。马克思所说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是指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想的变化,使之适合于人的需要的过程。从事服务活动的劳动的劳动对象不是自然,而是人类社会和人本身,他们的作用不是改造自然。也就是说,从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来看,非物质生产劳动是不能够创造价值的。但是,这不是否认非物质生产劳动能创造价值,这里只是前提不同罢了。
        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看,不属于生产劳动的服务劳动当它同资本相交换并为资本家发财致富服务时就能成为生产劳动。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变成了商品,劳动者或者将自己的劳动能力出卖给资本家,为他们生产物质的商品或提供可以出卖的服务,或者将劳动能力直接出卖给消费者,为他们提供某种纯粹的个人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在人们的观念上,物质产品和服务就成了没有多大区别的东西了。因此本来从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来看不属于生产劳动范畴的服务劳动也取得了生产劳动的形式,服务本身也取得了“产品”或“ 商品”的形式。所以从事服务的劳动在从属于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成为生产的劳动,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特殊表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一段话:服务劳动只要从属于资本,直接同资本相交换并为资本家“ 创造剩余价值 ”,它同样是生产的。这样看来,似乎那些直接与资本相交换的从事纯粹个人服务的劳动,如演员、歌唱家、教师、医生、律师事务所的书记等等的劳动,也成了能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了。按照这一定义,把自己出卖给妓院老板的妓女也成了既能生产价值,也能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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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9
yjvjfkhkfkhk 发表于 2009-9-21 13:47:26

RE: 我认为应该从人的活动出发对劳动进行归纳如下:

  首先,显而易见,人的纯粹的生理活动不属于劳动。不论是消化、吸收,还是呼吸系统对吸进肺部的空气的处理等等生理的活动都不属于劳动。当然,人的行为活动和劳动都必须在人的生理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但是单就生理活动本身,并不构成劳动的内容。

  其次,人的单纯的意识活动也不属于劳动。不论是大脑的想象、思考、记忆,还是身体内部的神经系统对大脑意识的刺激,都不属于劳动。或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会运用大脑的思维,但是大脑的思维本身并不构成客观的劳动过程。因为人的意识活动,不属于人与外界的客观相互作用,而只能认为是人的大脑内部的某种活动。作家在电脑上写作的过程与打字员在电脑上打字的过程,从人的行为上来讲,没有区别。所以,“思考”之类的人的意识活动,不是人的行为活动,更不是人的劳动,而把思考的结果付诸实施的过程,才有可能是人的劳动过程。

  第三,人的被动行为活动不属于劳动。天上掉下的石头砸中头部,龙卷风把人吹走,天气热得难受等等人的活动中的这些被动行为,不属于劳动。

  第四,不包含逻辑思维的人的意识活动支配下的人的行为也不是劳动。逻辑思维混乱的疯子,不具备逻辑思维的智障患者,非逻辑思维支配下的人的主动行为(如潜意识的或昏迷时的呼吸等等),以及意识活动尚不成熟的少年儿童的行为活动,严格来说都不属于劳动。

  通过以上四点的说明,我们可以归纳出劳动的概念:劳动就是指在包含逻辑思维的意识活动的支配下人与外界的相互作用

  劳动的概念也不能进一步缩小:
  第一种可能的说法是: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才是劳动,精神产品的生产不属于劳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首先,这种观点否定了人的精神产品必须以人们的物质产品为载体,因此精神产品的生产的过程本身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其次,精神产品之所以叫精神产品,是因为精神产品主要来源人的思维活动,是人类思维活动的结晶。否认精神产品的生产是劳动的说法,实际上是否定人的意识活动在人的劳动中的核心作用。这是一种狭獈经验主义,夸大了体力劳动在劳动中的作用而否认了脑力劳动的作用。第三,精神产品的主要用处也是满足人的精神活动的需求,由于人的劳动中包含精神活动,因此,满足人的生理和行为因素的物质生产是一种劳动,满足人们意识活动或精神活动的生产同样也是一种劳动。


  第二种可能的说法,认为只有人与物的相互作用才算是劳动,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不是劳动。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首先是因为人的物质性决定了人与人的相互作用同样是一种人(主体的人)与物(客体的人)的相互作用,客体的人也必须符合物质运动的规律。其次,人的意识活动可以将劳动者自身对象化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物,因此,人与自己的相互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人与物的相互作用(比如自杀、自己打自己嘴巴子)。那种认为人与物的相互作用是劳动,而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不是劳动的说法,实际上是否认了人的物质性存在前提,把人提到一种至高无上的地位,片面强调人作为自然界对立的一面,因此,也是错误的。

  第三种可能的说法是:以生产为目的的消费、分配和交换活动是劳动,而以生活为目的的消费、分配、交换则不属于劳动。这个观点同样不能说是正确的。首先,比较容易确定的是,以生产为目的的消费、分配和交换的人的行为从属于劳动。比如,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的采购和销售人员的交换行为,人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直接分配、交换和消费行为,都属于劳动。其次,以生活为目的的消费、分配、交换,比如,购买生活用品、家庭内部的分配、交换等等,从人的行为活动特点来看,与以生产为目的的消费、分配、交换没有什么不同,二者之间不存在质的区别, 当然也属于劳动。举例来说,在家里休闲看电视与保安的工作看某座大楼的闭路电视,从人的行为特点来讲没有区别;撰稿人在网络上发表小说与人们在网络论坛上“灌水”,从人的行为特点来讲,也没有区别。所以,生产、消费、分配、交换同属于劳动。

  第四种可能的说法:人的劳动是人自身“劳动力”的使用,与外界无关。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看法,否定了人的劳动是人与外界相互作用的客观存在性,把人抽象成一个独立于世界而存在的概念。事实上,人只有在与外界相互作用时,才能发挥人的“劳动力”,没有人与外界的相互作用,人的“劳动力”就无从谈起,甚至连人本身都无从谈起。这就好像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一样,不是一个孤立的物体也存在万有引力,只有把物体置于世界之中,万有引力才有存在的必要。

  第五种可能的说法是:只有在逻辑思维下的人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才是人的劳动。这种说法,否定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间的内在联系,形象思维是逻辑思维的基础,逻辑思维在支配人的行为的过程中,既离不开人的形象思维,也离不开人的神经系统,所以不存在孤立的逻辑思维。

  第六种可能的说法,即劳动就是人与外界的相互作用,因此,劳动连一点儿生理活动和意识活动的因素都不包含。这句话同样是错误的,因为在任何的情况下,人的生理活动总是存在的(死亡除外),所以,人的劳动不能不包含着人的生理活动。这就是好像考虑物质运动只把物质抽象成一个质点,而不考虑其内部活动,这无疑只是一种形而上学。人的劳动同样也不可能不包含着包括逻辑思维在内的人的意识活动,因为,正是人的逻辑思维的存在,使得人们的劳动与普通的动物的行为有了本质的区别。所以,人的劳动不是孤立于人的生理活动和意识活动之外的行为活动,而是包含人的生理活动和意识活动、行为活动在内的人的活动的集合。

  我认为:生产是“生产”财富的过程,消费是“消费”财富的过程,分配是“分配”财富的过程,交换是“交换”财富的过程。它们都是人与外界使用价值之间的相互作用,都属于人与外界的相互作用过程,都是人类劳动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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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vjfkhkfkhk 发表于 2009-9-21 18:20:56
我上面只是对劳动的论证,却没有论证劳动与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
按照马克思的意思,劳动与价值、使用价值的关系必须通过劳动力联系起来解释。但马克思只是说明社会价值,没有承认价值中包含私人价值或自然价值。这要从我上面对劳动的论证来说明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就比较复杂了。
先说一段: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劳动力既是价值量的源泉,也是使用价值量的源泉,劳动力耗费通过抽象劳动凝结价值量,通过具体劳动凝结使用价值量。这实际上是把劳动力作为劳动的本质(见“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一语,换句话说,劳动力的耗费本身就是劳动),而不是认为劳动力是“劳动”这一人的物质运动的性质。而我认为,劳动力仅仅作为人的劳动表现出来的一种性质,就像动量、速度是物质运动表现出来的性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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