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09-9-13 22:11 
好吧,说说吧。wei8qi8 发表于 2009-9-6 21:06 
第一、……而作为商品的劳务不属于“凝固状态”,根本上就不属于价值的范畴。
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抽象劳动“凝结”成价值,就像腊月天哈尔滨大街上流出的哈喇子,有那么一个由液态到固态的“凝结”过程?
如果你了解一点“劳动的二重性”和“商品的二重性”的话,就不会这么说了。
商品价值在劳动价值论中有明确的定义,“凝结”两字在定义中决非你认为的那样属于物质形态变化的物理过程,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劳动生产过程。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社会生产劳动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形成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抽象劳动作为“人类整体社会生产劳动力的一部分”形成商品的价值。
市场上交换的“劳务”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尽管它不凝结在具体的商品上,但是并不意味着它不属于社会必需的抽象劳动的一部分,相反地,它可以同其它商品的价值进行市场交换。市场上交换的“劳务”要么作为生活消费被消费掉,要么作为生产消费被消费掉,有可能“它的生产过程就是消费它的过程”,有可能“它在其它生产过程中被凝结到其它商品中”。
对某一理论进行批判的前提是了解这一理论,否则,所谓批评的言语就只能是一些“无知的且可笑的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