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 发表于 2017-9-2 13:03 
你的上述说法虽然没有什么逻辑错误,但是,你的观点必须回到商品经济的社会生产生活中去,接受实际生产生 ...
你既然承认我的论证在逻辑上没有问题,那么你就必须承认即便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技进步的真正意义也在于科技进步能够使人类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而增加货币价值只是它的派生意义,即“只有与使人类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相一致时,我们才能说它们是有意义的。”
至于企业的核算,我们可以从这样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企业的支出、耗费最终都要表现为使用价值的消费,这部分越多,满足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相对就越少。因此,我们可以把它们看做负的使用价值。即如果生产的使用价值不变,而生产中消费的使用价值越少,那么人类获得的使用价值实际就越多。
第二,企业要想盈利和生产,那么它首先就必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这样它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货币价值收入。
因此,科技进步如果不能使人类获得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那么它对人类来说就是没有意义的。如果科技不能使人类获得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那么它又怎么会有你说的创造价值(实际上是科技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价值)?又怎么可能增加货币价值?
所以,你离开了使人类获得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来谈论科技创造价值,实际上就是否认了科技进步的真正意义,使科技创造价值完全成了一个空洞的牌坊。
因此,一种理论、观点是不是反科学技术,根本就不在于它是否承认科技创造价值,而在于它是否承认科技进步在使用价值生产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