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lys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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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与土地市场的收益区别--评北大周其仁的一点谬误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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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评: 本评论主要针对周其仁教授的一篇关于白菜和土地市场相类比的一篇文章,由于周文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领域,就是土地市场的改革,因此需要从周文的入手处 也就是关键的产权理论的核心来进行剖析,周文附在最后

白菜和土地这两个的最大区别是白菜的产权是明确的,土地的最大问题是产权不明确。不要觉得当前土地的使用权明确了,就没有所有权的问题了。用使用权替代所有权其实就是偷换概念。 周其仁实际上挂的土地改革的羊头,买的土地私有化的狗肉。土地收益一旦为私,且不说中间的多少不确定的外部性归属问题,其实质就是化使用权为所有权。天下土地怕就是一个私字了得。其背后之可怕。

土地流转最大的受益根本不是农民,周其仁等看似为农民争取利益,其实质是通过首次的利益明确,偷换所有权概念为使用权,为其后的商业资本的进一步对土地的利益垄断实现做好法理的基础。





没和周其仁打过交道,不过见微知著,1 觉得其尚缺基本的制度经济学概念理解 2 在政治倾向上也有一些偏颇,其貌似为农民谋福利,却不知土地私有化流转断了多少人的活路,施小恩惠而行大恶。



大白菜涨价要不要归公?
周其仁
www.zhouqiren.org
市场里,同一幅土地从农业用途转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商业或住宅,地价可能一下子涨得非常厉害。眼看着一项资产的市值无端端地暴升了几十倍甚至几百倍,问题就来了:农地因用途改变而引起的地价大涨,究竟应该归谁所得?
一种主张认为,“这种土地的升值,是由于政府代表社会的投入所致”,因此,这部分土地的升值不能归土地所有者所得,而应当归“政府代表的社会”。简言之,就是“土地涨价要归公”。
在思想的历史上,此种见解大有来头。本文不谈这些来头,仅集中于推敲包含在“土地涨价要归公”命题的经济逻辑。我得到的结果是:如果本命题的逻辑成立,那么天下要拿来归公的东西,可就多到屈指难数了!
是的,导致商品涨价的原因很多,不过仔细追究,总有一部分因素与该商品本身及其所有者为之付出的辛苦和努力无关,而纯粹是因为“社会的”原因。让我们举些实例吧。
“非典”刚刚出现的时候,广州城里,醋价突然大涨。有位朋友说,不到一周之内,醋价翻升了70倍!醋还是醋,生产的工艺和成本没有什么变化,但仅仅因为市面传言,在家熏醋有利于防止“非典”,相信此说者众——社会因素也——卖醋的就无端端地发了财。类似的,不少中草药如板蓝根之类,“非典”期间也突然身价不凡,有什么道理吗?当然也是“社会因素”使然。
如果说“非典”不可测,因此导致相关商品的价格大涨是“一次性的”,那么在市场里还有不少经常出现的商品价格上涨,就是预期如斯,它还是涨、涨、涨。一个例证,是春运的火车票,年年如此。铁道部门过去就是不提官价,但是黑市之价还是暴升,涨价所得归了“黄牛党”。最近春运车票提了一点,但黑市未除,春运火车票的涨价所得改为一种分享体制。为什么春运时节的火车票涨价呢?首要的原因,是数之不尽的中国人一定要在春节赶回老家团圆——不是“社会因素”,又是什么?类似的还有中秋月饼,年夜爆竹,以及正月十五的元宵。就是一般节假日,因为在家烹调的人口增多了,时鲜菜蔬等市价也常常略有上杨。追查下去,找不到“社会因素”的,真的很难。
不少旅游名胜之地,观光游客的人数分布极不均匀。海南的冬季尤其是春节前后,酒店加价,机票不打折,连土特产也升值。应该是“自然因素”使然吧?但你也不难看到社会因素——要是人人对自然条件的变化不做反应,春夏秋冬又怎样影响商品价格的变动?
更平常一点,凡可观察的商品或服务的市价上涨,我们都不可能找不到社会因素。大白菜简单吧,你不妨取一个市价上涨的实例,看、看、看,想、想、想。难道真的没有买家方面的因素?——要是大家铁定了就是不买,天下还有没有白菜涨价这回事?买家的因素(需求是也),又可以做分解。天气、节假、消费潮流、人口和家庭、相关其他商品的价格变动,怎样数,也数之不尽的。大白菜涨价里面就没有“政府代表社会投入”的因素吗?要小心了:倘若没有市政道路的投资建设,居民上菜场难于上青天;倘若没有警察维持秩序,买菜路上盗贼四起;倘若没有解放军保卫国防——还有大白菜的交易吗!
这里丝毫没有抬杠的意思,也不要以为是我思考问题误入了牛角尖。因为我们实在没有可能发现,世上究竟哪种现实的商品或服务的涨价,真的就完全没有“社会”或“政府代表社会投入”的因素。问题是,为什么那些振振有辞地主张“土地涨价要归公”的人士,不同时主张“白菜涨价也要归公”?
也许说,白菜不过一件小商品,土地才是大资产。小商品涨价的社会因素或可不加计较,大资产涨价,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错。离开了白菜、粮食、树木、楼宇等无数商品的增值,土地增值不知为何物。“白菜涨价归公”与“土地涨价归公”是同一件事情的同一个逻辑,大声主张后者却又不好意思说出前者,表明其思想缺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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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市场 周其仁 土地私有化 经济学概念 难于上青天 北大 收益 周其仁 谬误 土地市场

沙发
never2005 发表于 2009-10-2 00:06: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这里面除了喊口号和下结论外,没看出你在分析上指出周究竟错在哪里。


1# flys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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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5931952 发表于 2009-10-2 08:0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小商品涨价的社会因素或可不加计较,大资产涨价,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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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flysand 发表于 2010-2-6 03:17: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2# never2005

回复二楼,其实我的分析已经很清楚了,只是二楼看不懂罢了

"白菜和土地这两个的最大区别是白菜的产权是明确的,土地的最大问题是产权不明确。不要觉得当前土地的使用权明确了,就没有所有权的问题了。用使用权替代所有权其实就是偷换概念。“

只是二楼自己没有认真想透。算了 我还是说的再明白一些

周其仁的文章主要是想压住一种观点认为地价的上涨应该由社会来分享,他的主要逻辑是说,因为白菜和土地一样,而白菜的收益是归私的,没有人叫喊白菜的涨价归公。因此,土地的收益也不应该归功,而是应该归私的。这个逻辑的潜在的意思是说,比如具体的房地产商拥有土地的产权,那么房价的上涨所得的利润就理所应当归开发商;另一个现实的含义是说,也因为农民拥有形式上的产权,所以农民可以在土地市场上交换,买断然后又开放商继续开发享受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和收益。

但是这个分析的基本问题就是周其仁要么是装糊涂要么是忽略了,中国本质上是根本没有土地的私有产权的。任何土地都是名义上归国家的,而任何人只有使用权,这种权利的不明确,必然要带来收益上的分享。

看似周其仁在讨论白菜问题,其实背后是地产开发和土地流转的实际的利益争夺。

所以周其仁的屁股坐的板凳应该是不那么干净的,或者是老糊涂了。

不过幸好土地流转被叫停,否则天下大乱。(茅于轼半年前发表中国不应该制定耕地红线的言论也是出于同一背景)

制度经济学是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任何的分析不仅要从口头的逻辑上来,更要从实际生活中究极的经济利益来进行剖析,才能真正了解到说话人的本意和错误。

算是回答二楼了吧,不知道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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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ytseng 发表于 2010-2-6 20:54: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有思想  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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