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龙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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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讨论]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为同一条曲线,不可能分离 [推广有奖]

431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9:52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1:25
“凡成交点之间不具有负相关关系的都不可能共处同一条需求曲线”是“错误”的就是你的观点,白纸黑字,你 ...
要引用我的原话推理——

432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3:51:37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0
那是您自己认为的。
在《成交散点抽象出需求曲线不是指鹿为马》的202楼,你引用我的“第一,大前提:凡成交点之间不具有负相关关系的都不可能共处同一条需求曲线。”后明确指出“大前提错误”。
在逻辑上,认为一个全称否定判断错误,那就是认为有特称肯定判断是正确的。
因此,现在请你依照逻辑来回答,你的上述“大前提错误”实际上就是认为怎样的特称肯定判断是正确的?

你要是回答不出来,那你就证明你的“那是您自己认为的“就是胡说八道。

433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3:53:31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2
类比不当——您认为的——我说的——不同。
再说一遍,因为一般必然包含了个别,并且必然体现为个别。所以,你说的是一般,那就意味着你说的就是所有的个别。对不对?
如果你说不对,那就证明你根本不懂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证明你无知。

434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59:49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3:51
在《成交散点抽象出需求曲线不是指鹿为马》的202楼,你引用我的“第一,大前提:凡成交点之间不具有负相关 ...
大前提错误——就不要扯其他的了——

435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4:00:36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3:53
再说一遍,因为一般必然包含了个别,并且必然体现为个别。所以,你说的是一般,那就意味着你说的就是所有 ...
不是一般与特殊——是您认为——与我说的。

436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4:01:12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3
市场上,商品已经标价——这是价格法规定的。
价格法规定要标价,但是没有规定卖者不能在标价下打折(出更低的价格)销售,没有规定买者不能出比标价更低的价格,没有规定卖者不能接受买者的出价,没有规定只能以标价成交。因而在市场上,买者的出价完全就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所以,你用“商品已经标价”不仅否定不了“可以从低到高提出试错价格”,反而只能证明你对经济现象的无知,证明你根本就不适合研究经济学。

437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4:08:07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4
虚幻的问题,自己回答。
你在326楼明确提出:“任何生产者只能接受市场价格”,现在你又提出生产者可以从高到低提出试错价格。
你既然在这两个地方都讲到了“价格”,那么你当然就有义务解释清楚这两个价格的关系,即你必须解释清楚——生产者从高到低提出的试错价格是不是你说的“任何生产者只能接受”的“市场价格”?

你如果不敢回答,那只能证明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所说的价格是什么,证明你就是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438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4:11:55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3:15
需求曲线上——不存在正相关的点
成交散点中——存在正相关的点。
既然“需求曲线上——不存在正相关的点”,那么成交散点中不存在正相关的点一定不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即它们所处的需求曲线一定是不同的。
既然如此,那么你凭什么从不存在正相关的成交点中抽象出同一条需求曲线,并且说每个点所处的需求曲线是相同的?

439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4:23:43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4:08
你在326楼明确提出:“任何生产者只能接受市场价格”,现在你又提出生产者可以从高到低提出试错价格。
你 ...
市场价格一般指稳态的多数成交价格,其他虽然也成交——但忽略不计。

440
石开石 发表于 2022-10-20 14:24:34
wzwswswz 发表于 2022-10-20 14:11
既然“需求曲线上——不存在正相关的点”,那么成交散点中不存在正相关的点一定不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即 ...
您还是不能区分成交散点与需求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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