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什么或怎么来的,经济学上公认的解释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生理耗费。那么是什么生理耗费,那就是生活资料通过人体转化为体内的脂肪和蛋白质等可以产生物质能量的劳动力物质耗费。既然生理耗费就是物质的耗费,那么其所表现的物质耗费无疑当属生活资料的耗费了,而生活资料就是一定的使用价值。这样,在逻辑上,劳动并没有什么特殊地方,它仍然是一定量的使用价值耗费。衡量劳动量,实际就是衡量劳动耗费的生活资料量,从劳动中抽象的价值,、实际上也就与抽象的使用价值毫无区别,价值的实体就是使用价值。
为什么劳动价值论要把价值与使用价值区别开来呢,原因有三个。一是未能正确理解物质的两种存在方式,即质和能的粒波二相,也就是劳动力和劳动能,认为能和质是两种不同的物质东西。实际上,劳动力和劳动能,以及用以转化的生活资料这三者是同一个事物的三种不同存在形式,它们之间无论以哪种形成存在,它们之间均为等量的方式转化,没有超出一个事物的量。由于它们之间的等量关系,经济学上就把生活资料与劳动力或劳动能作为等量的商品进行等价交换。
二是理解不到使用价值的属性特点有哪些,以至于不知如何解释商品的交换现象。现实中,使用价值只有一个,但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就千千万万,不止一个了。比如,使用价值可以归纳为吃穿用三个不同的方面,也因此使用价值就具有这三个不同的属性特征。当两个商品交换时,如果是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比如吃的与穿的交换,那么它们就无法以自身的使用价值量来比较大小,则必须找出它们之间具有相同性质的属性内容才能进行比较。由于这些商品都是劳动产品,所以生产它们的劳动耗费则是它们共同具有的属性内容,因此比较劳动耗费量是较为客观,可操作的尺度手段。可是,如上所言,劳动耗费也不是什么独立于使用价值的东西,它的实质就是生活资料代表的使用价值耗费。因此,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交换,人们寻找的尺度仍然是使用价值,只不过是相同性质的使用价值罢了。
三是混淆生理学、社会学与经济学的意义。劳动价值论从生理学和社会学的意义出发,认为劳动具有创造性,世上一切均为劳动创造,而劳动资料代表的使用价值是死的,死的东西是无所谓创造的,所以劳动或劳动代表的价值就因此具有了与劳动资料代表的使用价值不同意义的属性特征,劳动或价值就应该区别于生活资料或使用价值。实际上,经济学只讲“计量性”,不言创造性,也无法计量创造性。为此,无论你把你的东西吹得有多大的创造作用,能带来多少大于自身的量,均不能构成你的东西不是按其来源来计量的。道理很简单,如两个等量而等价的馒头,不能因为给人吃与给狗吃,其作用不同,给人吃可以创造更多的馒头,给狗吃则几乎浪费,因而这两个馒头的计量计价就产生差别。因此,经济学只对已发生的事实,如耗费成本,计量计价,而不会对未发生的事情,如作用,进行计量计价。
至此我们看到,劳动价值论眼中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所谓区别,正是源于对事物的存在方式认识不清,又未能认识使用价值的属性特征而导致无法正确解释交换现象的结果,而这种所谓的区别,实际上反而掩盖和混淆了劳动在生理学、社会学与经济学分别存在不同意义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