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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值
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中,价值是主体因一定的主体需要对客体的认识和评价,本质上是客体中某种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属性与主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这个关系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即社会实践过程中确立的,各个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反映了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
价值是主体对客体属性的主观认识和主观评价,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也不同,具有主观性;同时任何价值都是客体属性的反映,具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具有客观性。
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人类的历史是社会史,是生产力发展史,是劳动史,用我上一节的名称来说,就是一部社会再生产史。
由于我完全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所以我这里不做论证,而简单总结了一下我所需要的一些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劳动价值理论也将基于这些观点展开。
在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的主体是社会的人;社会实践过程是社会再生产过程,其他生产过程不是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社会实践过程;主体需要是劳动的需要,是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的需要;客体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的相关物。在我看来这些是无需论证、显而易见的。
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的相关物中满足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需要的属性,不可能是该物的自然属性,因为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进行,物的自然属性不随人类社会生产力条件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它不是一定生产力条件下满足人类主观能动改造自然需要的属性,而是一个不以人类主观能动改造自然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客观属性,我们称物的自然属性为该物的使用价值。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凝聚在物中的自然属性被去掉,剩下的只能是一个个劳动者施加在该物中的劳动的属性。人类在该物中施加一定的劳动,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一定的劳动,使该物能够更好的满足人类主观能动改造自然时的需要。人类主观能动改造自然的需要,是对某些属性或者说是某些功能的需要,而不是对某物的需要,某物中是否具有这样的属性或者功能,这也是由人类在该物中进行了一定的主观能动的劳动决定的。所以物中凝聚的劳动属性才是该物满足人类主观能动改造自然需要的属性,而这种劳动就是前面所说的社会再生产。我们把物所具有的这种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被人类进行社会再生产的属性叫做物的社会属性。
煤是碳和其他杂质的混合物,它的自然属性,可以染黑、可以燃烧、可以炼碳、可以炼油等等,甚至可能包括目前人类还不知道的其他自然属性,当它不被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人所利用,它的自然属性无法满足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的需要,而仅仅表示了煤这一自然物质的某种特性。而煤的社会属性,在很低的生产力条件下通过地表收集获得以用于壁画,在较低的生产力条件下通过浅层甚至露天开采获得用来发热和炼铁,在当前生产力下通过地下打井开采获得用来发电、炼焦煤、炼作化工原料、提炼可燃气等,这才能够满足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需要。
为满足人类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的需要,社会的人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相关物的社会属性的认识和评价,就是对人类对该物进行当前生产力条件下的劳动的认识与评价。再结合上一节抽象社会劳动的内容,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评价是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利用客体进行的劳动所凝聚的抽象社会劳动的认识和评价。
到这里我们给经济学中的价值下个定义,价值是社会的人因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的需要,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相关物中所凝聚的抽象社会劳动的认识与评价,其本质是人与社会再生产品中的社会属性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确定,价值关系体现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不同个体生产效率下社会的人对抽象社会劳动的认识和评价也不同,具有主观性,同时价值是一定社会平均生产力条件下抽象社会劳动的反映,具有客观性。
虽然价值是一个表示主观的概念,但价值的客观性却客观的反映了社会再生产品中所凝聚的抽象社会劳动,为了发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客观规律,劳动价值理论区分了价值客观和价值主观,单独将价值客观定义为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而将价值主观称为未来期望(原因将留到后文阐述),是价值客观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现象。所以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是社会的人因主观能动的改造自然的需要,对凝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相关物中的抽象社会劳动的本质认识和客观评价,它客观反映了抽象社会劳动的质与量。后文中所说的价值均是表示了本质认识和客观评价的价值客观。再根据抽象社会劳动可以通过一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以社会平均的改造自然的能力持续一段时间的方法来计算,那么价值用数学来表达就是(我们把持续这种抽象劳动的劳动时间称为社会劳动时间)
价值 = 社会平均改造自然能力的人类抽象劳动 X生产社会再生产品的社会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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