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 发表于 2017-4-11 12:55
这是你的误解,产生新概念并非一定就是原有的概念,比如把原来错认为是恒星的对象定义出新的概念(行 ...
又要偷换概念。
你也太缺乏科学常识了。你见过科学史上有人先把行星也归入恒星概念,然后再把它们从恒星中划分出来,形成行星概念的吗?
我这里说的就是恒星的概念,与行星毫不相干。最初人们认为在太空中的位置恒定不动就是恒星的特有属性,这才有了恒星的概念。后来认识到恒星并不是恒定不动的,这才对恒星重新定义,这才有了新内涵的恒星概念。这难道不可以称为新定义、新概念吗?你以为只有换了名词才是新概念、新定义,不换名词就不是新概念、新定义?
对象变化就是对象本身的变化,而不是观测手段的变化。你在16楼明明讲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不断地流动变化”,观测的手段属于反映的工具、方法,而不是“反映的对象”。你现在又要出尔反尔把自己16楼的话吃回去了?
谁说“定义的逻辑形式只限于数学或逻辑符号的描述”,是你规定的吗?你看看哪一门科学没有自己的概念和定义?哪一门科学的定义可以不遵循逻辑的规定?
语言文字上讲的有些定义根本不是逻辑上的定义,而是语词定义,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语言习惯,而与科学无关。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什么才是科学定义的问题,与你所讲的语言文字定义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