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迄今有过两种公有财产制度,一是原始的、二是现代的。前者历几十万年,是人类发展形成的自然基础。在它之上,矗立了它所形成的所建立的几千年人类文明的私有制社会。
后者即现代公有制,这是马克思学说所推动实现的。在他看来,这种形式,不是正常的社会形式,只是重新建立个人财产及其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只是变革旧生方式的革命运动形式。
这两种都解体了。
前者的解体,是由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实现的。生产力愈来愈能为较小的生产单位所独立应用,随之原始公有制就解体了。从个人生产的武器、工具,到居住的房舍、田园,再到耕地。
但现代公有制,却不是这样的序列。私有财产,不是私有者的劳动成果——他手头的工具、他居住的房子,他用于生产的土地及其公用的大型生产资料。并且农业和工业的财产的私有化途径还有相当的不同。
用现实看,它的解体,还同原始公有制的不同,这并不是每个人的完整的财产关系的重新建设,等等。总而言之,似乎不是人类社会的前进。而是旧有的私有制的再现。
另外,其前景究竟如何呢?我们知道,前面已有了一战、二战,还有没有其它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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