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与形式是辩证统一的。就其现实性而言,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换句话说,内容总是内含于一定的形式之中,形式总是外显于一定的内容之表,或者说,形式总是内寓着一定的内容,内容总会展现为一定的形式。
从哲学上看,内容是事物的内在构成及其自生机制和动变趋向,形式是事物内在构成生存的结构形态和动变的展现样式。一般的说,内容决定形式(内容的性质及其动变决定形式的性质及其变化),又与其他因素共同确定(塑造)形式,使形式更丰富、多样和多变;形式表现内容,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恰当的形式丰富、发展、完善内容,不恰当的形式妨碍、损害、破坏内容。
内容与形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内容的动变是基础性的和根本性的(根基性的),内容的变化必会引起形式或早或晚的变化;形式的存在和变化既由内容决定,又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形式的变化,反过来会影响内容,使其有所变易、增减。
内容与形式强调事物生存和动变的不同方面,因而具有对立性,可以在认识上相对“剥离”。内容与形式的区别是相对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贯通、相互转化。如人为的割裂内容与形式,必会走入认识的迷途。——因为,形式之外的内容是抽离具体内容的共性内容,因而是抽象的、空洞的和贫乏的内容;内容之外的形式是抽离具体内容的外在形式(具体内容与内在形式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是表面的、虚浮的和异化的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辩证统一、有机结合的。这要求我们,一方面为内容寻找和创建恰当的形式,使内容更好地得到实现和彰显,并使之得以丰富、发展、完善;另一方面,为形式注入或激活相关的具体内容,使特定形式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同时,还要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稳定和变革的关系。当内容稳定的时候,就要寻找和利用恰当的形式来丰富、完善内容;当内容动变和发展的时候,就要适当变革形式以控制或促成内容的变化、发展;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要稳定和发展该种形式,使之更好地服务内容;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要及时变革形式,为内容的稳定和发展创造条件。
掌握了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就要反对漠视内容而片面追求特定形式的形式主义,也要反对只关注特定内容而忽视和抹煞形式的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