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理解:
在讨论消费者在多商品选择时,通常不考虑基数效用的问题,所使用的序数效用概念,随着收入的增加,预算集外推,故效用当然也增加,这就是收入增加效用增加的序数效用的概念。
在上面的考虑中,实际上仅定义了效用对收入的“单调性”,至于三种风险态度,显然都是满足单调性的;故这二者并无矛盾。
考察对风险的态度时,还需要对收入的效用函数作更进一步的规定,不光要考虑单调性,还要考虑一种收入的效用到底比另外一种收入要高多少,这样就可以精确刻划效用函数的具体形状,从而使得在面对不确定选择时可以将两种可能的收入情况与一种确定性的情况相比较。
在微观经济学体系里,消费品的效用函数假设是边际效用递减的,也就是风险规避的.这是不对的说法,只是说两种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是递减的,并没有说对(在某种商品消费保持不变时)对另一消费品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前者才是序数效用的特点,而后者暗含了效用是基数的假设,尽管将效用函数规定到基数水平上是更好的,但是在消费者选择行为时通常没有必要。而事实上,在给定的商品价格条件下,只要将u(y)(收入的效用函数)的形式加入了u(X1,X2)中,我们便可以从一大堆u(X1,X2)的单调递增变换中找到符合u(y)(收入的效用函数)的基数效用函数uc(X1,X2),这种函数仍然不是唯一的,对uc(X1,X2)的任何线性变换也是满足u(y)的,换句话说,对基数效用函数我们可以改变计量单位,改变0刻度,但是这对相加后比较大小无关紧要。乱七八招,不好意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5 18:12:3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