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统计数据显示,中职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占就业人数的45.49%,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占13.85%。这表明在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大形势下,不少毕业生选择了创业就业道路。
从就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占直接就业人数的8.55%,从事第二产业的占31.43%,从事第三产业的占60.02%。从专业大类看,能源与新能源类、加工制造类、教育类、医药卫生类、旅游服务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石油化工类、休闲保健类等9大类专业对口就业率均超过平均对口就业率,其中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对口就业率高达81.60%。
从就业质量看,在直接就业学生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88.68%,就业稳定性较高。就业月平均起薪3000元以上的占15.76%,比2015年增加了3.74个百分点,有社会保险的就业毕业生达84.61%,毕业生的薪金待遇和社会保障状况有较大改善,毕业生对就业满意度表示不满意的仅占毕业生总数的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