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西蒙
2609 9

[财经时事] 城市建设,大搞拆迁,到底怎样的赔偿算是合理的,请大家来评。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粉丝

博士生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3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7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2937 点
帖子
203
精华
0
在线时间
18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6-17
最后登录
2013-7-15

楼主
西蒙 发表于 2009-9-16 12:49:2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现在不管是哪座城市, 由于发展的需要,或对城市进行扩建,或是改造旧城区,或是整顿市容市貌,这中间牵涉到了拆迁区类居民的利益问题。那么到底怎样的赔偿制度算是合理的,对于许多居住在旧城区的普通百姓,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该如何得到维护,请大家来评评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城市建设 利益问题 弱势群体 普通百姓 旧城区 拆迁 合理 城市建设 赔偿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fayedi + 30 + 10 + 1 对论坛有贡献

总评分: 经验 + 30  论坛币 + 10  热心指数 + 1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mainme1 发表于 2009-9-16 13:01:23
我到感觉他们是强势群体,现在为什么要拆迁地的户口这么吃香啊!赔的都可以买车买房了。这些赔偿款都是转嫁到了城市普通劳动者的身上。到应该关心一下农村土地的赔偿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fayedi + 1 有道理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查看全部评分

藤椅
西蒙 发表于 2009-9-16 13:12:31
mainme1 发表于 2009-9-16 13:01
我到感觉他们是强势群体,现在为什么要拆迁地的户口这么吃香啊!赔的都可以买车买房了。这些赔偿款都是转嫁到了城市普通劳动者的身上。到应该关心一下农村土地的赔偿
欢迎大家表达自己的看法

板凳
fayedi 发表于 2009-9-16 15:13:27
很好的话题,欢迎讨论。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报纸
mainme1 发表于 2009-9-16 19:10:21
如果有人花高价去买拆迁房,说明拆迁房的价值过高。在上海的一些老公房,18平米的房子挤了12个人,当然仅仅是户口(很多人已经在其他地方买房),就为了拆迁后每个人分个平米的房或者可以买相当平米房的人民币。

地板
花歌流泻 发表于 2009-9-16 23:13:36
如果只是按人口算的话,那是有点不合理的,上次还看新闻说为了拿钱,赶快去娶老婆生孩子的,然后又想离婚的。==到底要怎么赔偿损失,怎么算呢?真的不明白。

7
西蒙 发表于 2009-9-17 13:26:11
按拆迁地的地价和房价相应赔偿是否合理呢?拆迁的补偿在所在地附近都买不到一套好点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8
mainme1 发表于 2009-9-17 15:44:20
自认为按拆迁地的地价和房价赔不合理!,不是他们亏了,而是他们赚了,!如果一下子这么多房子投入市场,价格不下来才怪!本来拿低保的有了赔偿款就可以买房了,那才不公平!要赔的房子是要低于市场价的,而应该加上的是精神上的赔偿款!

9
玫瑰猴 发表于 2009-9-17 15:54:57
这都要讨论?  

谁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谁说了算. 没有讨论空间的事情.


如果连所有权, 使用权都分不清楚的话, 那就把管理者和规则制定者拉进监狱. 制造混乱,该当何罪.

10
西蒙 发表于 2009-9-18 16:39:54
9# 玫瑰猴
房子所有权很清楚的,但是政府的赔偿却不一定是合理的,老百姓不少都是老实人,有从众心理,也少有“出头羊”,房子最后拆了,或许也得到了一套安置房,但我想这中间得到最大好处的还是开发商和政府,作为房子的主人应当有权利要求在等值交换(和原房产价值)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收益。政府以低价收回土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以更高价通过房产转价给消费者。收益的是谁?老百姓得到一套安置房就算收益了吗?恐怕不能这么认为,我们的制度不能再冠以舍小家为大家的名义了,实实在在的给老百姓谋福利才是真,不要动不动就说是造福子孙后代,为城市建设做贡献。如果真要造福子孙后代,就应该加强公务人员的实际收入管理,保障公务人员能有恰当的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坚决杜绝灰色收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