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禁借特色小镇开发商品住宅
蒋梦惟 张畅 2017-05-05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5月4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多部门将重点聚焦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领域,强化镇域发展特色。而为了防止潜在的房地产炒作,《通知》特别提出,严禁房企借特色小镇名义开发大规模商品住宅。有分析指出,特色小镇建设核心在于运营,但不少入驻房企缺乏相应能力,如果不转变开发模式,只能把小镇开发变成新一轮房地产炒作。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北京将坚持镇域统筹规划,将功能性特色小城镇纳入全市重点区域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本市减量规划总体要求,严格按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此外,在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产业管控,对不符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不予批准。同时加快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淘汰退出和疏解转型,积极引导与首都相适应的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惠及群众的产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避免房地产开发商借机“一哄而上”,《通知》进一步明确,严禁打着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
据了解,近来年在投资、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下,全国多个特色小镇迅速崛起。在去年住建部公布的首批127个特色小镇名单中,浙江以8个小镇独占鳌头,山东、江苏、四川则分别重点建设了7个特色小镇。
丰厚的政策红利、较低廉的地价也吸引了众多房产开发商涉足特色小镇建设,其中不乏保利、融创、万科等大型房企。有分析指出,特色小镇的发展一旦盲目引入房地产模式,势必拉高土地成本,特色产业则难以实现发展,最后会演变为房地产一业独大,并带来大量的小镇库存。
针对这一情况,住建部曾三令五申严禁特色小镇违法违规圈地开发,住建部总经济师赵晖公开表示,有些特色小镇的各种研讨会甚至以开发商为主,目的是为某一个开发项目服务,相关部门将坚决制止这一行为,“住建部将组织各省进行自查,并每年对特色小镇开展检查评估,内容包括小城镇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产业落地情况等方面,同时建立全国小城镇建设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并制止问题”。
在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执行主席杨乐渝看来,要建设、发展好特色小镇,必须与产业运营商联运,“产业是特色小镇的魂,小镇发展的核心不在于开发,而在于产业运营,很多开发商缺乏相关能力和经验,如果不转变制造业的开发模式,只能把小镇变成新一轮的房地产开发”。